关于做好枣庄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结题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教育局教研室、教科所(室)、高新区教研室,市直各学校:
为做好枣庄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成果鉴定和结题工作,提高课题研究质量,促进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根据《枣庄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现将枣庄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办法通知你们,希望你们认真做好申报组织工作。
一、结题条件
1.按计划完成《枣庄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评审书》约定的研究任务,实现了预定的研究目标。
2.课题研究报告已经完成,论文类成果已经在市级以上学术刊物正式发表(2010年以后申请结题的,每项课题至少有一篇论文在市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
3.反映课题研究过程和研究成果的材料已经整理齐全。
4. 最终成果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争议。
二、结题程序
1.课题负责人提出鉴定结题申请需要报送以下材料:《枣庄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评审书》,立项通知书,论著或发表论文原件(以上三项市教科所审核后返还);《枣庄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原件一份;研究总报告,成果影响证明材料,成果鉴定材料两套(具体要求见附件三);课题研究过程材料或研究总报告支撑材料一套。
2.以上材料由区(市)教科所(室)初审后,报送市教科所。市教科所受理结题的时间为每年的5月上旬和11月上旬(2009年上半年受理时间为5月下旬)。上报时务请用Excel打印课题目录一份,内容包括序号、课题编号、课题名称、主持人姓名、工作单位、实验教师姓名。
3.符合结题条件的课题,由市教科所组织评审鉴定,鉴定主要采取专家会议鉴定的方式,必要时现场鉴定。
4.课题评审鉴定组的成员由市教科所聘请,一般由同行专家5-9人(奇数)组成,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不少于三分之二。评审鉴定组本着科学的精神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课题进行客观、公正鉴定,并由鉴定组长写出评审鉴定意见。
5.专家组鉴定内容:
(1) 研究是否反映了当前教育改革的热点;
(2) 成果的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是否具有科学性、创造性和前瞻性;
(3) 成果使用数据资料是否准确,研究方法是否科学;
(4) 成果是否达到预期目的;
(5)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研究应如何深化。
6.研究成果鉴定合格后,由市教科所颁发《枣庄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证书》。
三、几点说明
1.免于鉴定。为鼓励优秀研究成果,减少重复工作,课题研究的最终成果具备以下相关条件的,可申请免于鉴定:
研究成果获得枣庄市教学成果奖以上奖励;
课题最终成果的主体部分被区(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发文明确采纳,并附有基本材料和证明;
最终成果的主体内容在核心期刊发表,不少于4000字,并有明确标识。
申请免于鉴定的,在填写《枣庄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时,要说明理由,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发表或转载原件。申请免予鉴定经审核不符合条件者,需重新申请结题。
2.二次结题。未通过结题鉴定的课题,一年以后可申请二次结题。对于二次鉴定仍未通过的课题,予以撤销。
3.结题期限。研究任务如因正当理由不能如期完成,课题负责人应在原定研究任务结束时间前,向市教科所提交书面申请。延期申请应如实反映以下内容:课题进展情况,不能如期完成的原因,所需延长期限,延长期内主要研究内容及计划等。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到期仍完不成研究任务,予以撤销。
原定研究任务到期,既不申请结题、又不申请延期的,予以撤销。
4.根据《枣庄市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规定,被撤销课题的负责人和所在单位三年内不得申请新课题。
5.结题鉴定所需费用由课题组承担,从课题研究经费中支出。
6.下列附件需登录枣庄教育网下载,网址:http://www.zzjyw.cn。
附件一:《枣庄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
附件二:研究总报告撰写要求
附件三:鉴定材料装订格式
二○○九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