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科研字〔2009〕4号
关于组织省教育科学、教育学会规划课题
结题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教育局教研室、教科所(室)、高新区教研室,市直各学校:
为组织做好省教育科学、教育学会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工作,根据《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结题办法(试行)》(鲁教规字[2009]2号)精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1.结题条件、研究报告撰写要求、材料装订、鉴定方式、鉴定内容、鉴定程序、所需经费等按照《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结题办法(试行)》及相关附件要求准备。该办法及附件可从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所网站(www.sdjks.cn) 规划办栏目下载。
2.结题材料上报市教科所时间为每年的5月底和11月底,区(市)上报时需同时报汇总表,包括课题编号、名称、主持人姓名、单位、电话等信息。市教科所汇总后,统一向省规划办提出结题申请。
二、山东省教育学会规划课题。
结题条件、研究报告撰写要求、材料装订、所需经费等参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办法。需要注意的是,立项申请书中已包含结题的内容,按要求填写后,一并装订。结题材料上报时间同上。
二○○九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