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教函字(2009)62号
关于做好2009年6月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教育局、高新区教育办,各高中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2008-2009学年度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计划安排》(鲁教基处函【2008】39号),现将有关考试工作事项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考试安排
1、考试科目及时间
本次考试年级为2007级学生,开考科目为政治、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信息技术七科。
6月19-20日为文化课考试。19日8:00-9:30地理,10:15-11:45历史,14:30-16:00物理;20日8:00-9:30政治,10:15-11: 45化学,14:30-16:00生物。
6月22-24日进行信息技术学科考试。每场考试时间为40分钟,两场之间间隔30分钟。每天的考试时间安排为:
场次 |
上 午 |
下 午 |
第一场 |
8:30--- 9:10 |
14:30---15:10 |
第二场 |
9:40---10:20 |
15:40---16:20 |
第三场 |
10:50---11:30 |
16:50---17:30 |
2、考试报名程序
市教育局统一下发各学校2007级考试报名名单(.db数据库文件),学校组织学生自愿选择报考科目,然后,根据学生报考科目在学业水平考试程序中选科录入(“1为可以报考,“2为选择报考;信息技术要选择报考科目),核实无误后,点击“上报地市”选项生成各学校考试报名库(.db数据库文件),由区(市)汇总后531前按时上报。
3、换(补)发准考证
因考籍或姓名变更、丢失等需换发准考证的由区(市)教育局汇总一并到市教育局办理,不得由学生或家长到市局办理。前期更换的准考证与下发的考试报名名单信息不符的,以新下发信息为准重新更换。市外转入学生须提供经过程序调整后的数码照片及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
4、信息技术考试说明
(1)本次学业水平考试信息技术科目使用2008年6月考试题库、考试系统和考试计划。考试所需的时间加密器延用原山东省会考考试系统的时间加密器。
(2)考场信息技术管理员要非常熟悉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严格按规定程序操作,遇到技术问题按既定规程解决不了的,立即与ATA公司技术人员联系并解决,同时将情况报市教育局基教科。若考试中出现不可抗因素如停电等造成不能正常考试的,速与所在区(市)教育局联系并报知市教育局。可将本场考生延至最后考试,不需要重新编场,用原编场数据即可(否则,本场考场将有两次考试成绩)。
二、考务工作
考前,各区(市)要严格按照《考务工作手册》的有关要求,强化措施,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好考务工作。
1、选拔和培训好考试工作人员
选择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同志参加考务工作。认真做好各种考务人员特别是监考人员的选配和考前培训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并按照要求实行考试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考区内监考教师交换制度(即本校教师不给本校考生监考)、任课教师学科回避制度(即任课教师不得监考本人所从教学科)、亲属回避制度、监考员轮岗制度(即每场监考结束后,须调换至另一考场)。
2、合理设置考点,净化考点、考场环境,认真做好考点布置工作
考点设置由区(市)统一安排。根据省教育厅要求,考点一律设置在高考考点学校,且要方便考生赴考、有利于考试封闭管理、考学分离。考试期间所有考场监控和屏蔽仪必须开启,录像资料留存备查(未经市教育局批准,任何人不得删除或更改)。考前一天,各区(市)教育局要按《考务工作手册》有关要求认真布置好考点并进行检查。环境布置要符合要求,根据规定各考点要按要求在显要位置张贴考场分布示意图;卫生间、医务室、饮水处、存车处等有明显标志或示意图;考试区、考前集合区、考生休息区明确划线或有明显隔离标志物;有关规定的张贴和宣传标语、宣传栏、牌按照规定设置、张贴、悬挂。要注意按规定清理考场内外环境,考场使用前后,要认真进行清理,做到“五净”即桌洞净、墙壁净、黑板净、窗台净、地面净。否则,一律按不合格考点予以全市通报,撤销下一年度考点资格。
考点要在醒目处张贴《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守则》、《学业水平考试违纪作弊考生及工作人员处理办法》和考试科目时间表及有关注意事项等。在考点大门悬挂“山东省2009年6月学业水平考试××考点”横幅,在校园内要有相应的宣传标语。省、市有关规定和考场示意图,要设立违纪作弊考生通报栏。要划定明显的警戒线,确立考生考前集合区。考场要同教学区严格分开,并安排保卫人员,警戒线内不得有其他年级学生上课,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警戒线。各学校带队教师也不得进入警戒线,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各考点要给带队教师设休息室。违者按不合格考点论处,对考区考点通报批评。
3、严把考试入场和出场关
各学校要选择责任心强、熟悉考生的同志担任带队教师。每场考试前所有考生一律由报名学校带队教师带队,持有关证件进入列队进入考点。各考点要在考点入口处根据准考证、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考场通知单对考生逐一核对,进考场前,再由监考教师在教室门口根据三证逐一复核,对证件不全和证件与本人不符的,一律不允许进入考点和考场。同时,用金属探测仪检查有无携带手机等违禁物品。除必须的文具外,学生所带物品一律放在教室外。
为保证良好的考场环境秩序,按照有关要求:各场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方可交卷出场(信息技术考试除外)。提前交卷出场的考生一律按替考处理。
4、强化考务细节管理
各考点要按照考务工作流程,周密安排,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落实每一个细节。包括考前组织考生入场、考试中巡视纪律及统计缺考考生等有关工作、考试终了收卷、验收和装订密封等,都要明确要求,强化责任,规范操作。
5、要严格遵守试题保密制度
严密试题交接环节和手续,落实试题保密责任制。严格备用题的管理,备用题的启用须报告考区主任批准后启封,主考、副主考二人在备用试题启用记录表上填写备用题启用记录并签名负责。备用题由各区(市)保密室保管,考试结束后,未使用的备用题要一律交回市教育局。试题、试卷不得在考点过夜。试题、试卷的分发交接要认真登记,严格履行手续。试题启用前,试卷密封后,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拆封。对玩忽职守,违犯纪律造成失密、泄密事故者,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监考人员以外,任何人不得提前或在考试期间拆封试题。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将追究主考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造成泄密等事故的,依法追究行政或法律责任
6、要高度重视考试期间的安全工作
各考区、考点要制定周密的安全工作紧急预案,并切实做好实施预案的条件保障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和安全责任制。特别是要重点做好赴考考生、异地监考教师和巡视人员的交通安全工作,以及考生防暑、防食物中毒等安全工作。考点要设饮水站、医药急救站。
各考点要积极协调电力、交通等相关部门,确保考试期间的正常用电和考点周围道路畅通。
三、强化措施,严肃考风考纪
1、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各区(市)教育局和高中学校进一步提高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风考纪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高度重视高中学业考试考风考纪建设工作,努力做到“三到位”,即思想认识到位、精力投入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要把加强学业水平考试考风考纪建设与规范办学行为密切结合起来。
进一步建立健全考务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加强领导。每个区(市)作为一个考区,教育局局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副局长是第二责任人;每个考点学校的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常务副校长是第二责任人。考点主考要认真履行职责,负责组织好考点考务工作。市及区(市)教育局要分别组织巡视员队伍进行随机督查,加大督查密度,确保督查范围覆盖到每一个考点学校。考前,考区负责人要与考区内各高中校长签署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风考纪责任书。各考点主考要与每个考务工作人员签署考务人员诚信考务责任书,由区(市)统一格式并印发。
2、做好考前考风考纪宣传教育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普通高中,要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建设工作,认真做好考生和考务人员的考前思想教育工作。要分别组织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违纪作弊考生及工作人员处理办法的通知》(鲁教基字〔2008〕18号)等相关规定,讲清利害,教育每一位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监考教师认真履行职责。考试结束,所有考点监考教师名单及所监考考场上报市教育局和省教育厅。
3、严明纪律、加大处罚力度
要严格落实违纪作弊处罚规定。每场考试结束后,要及时通报批评违纪作弊考生和违纪舞弊考务工作人员,并严格落实违纪作弊处罚规定。认定违纪的,其违纪学科成绩无效;认定作弊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作弊行为记入本人《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报告》和每年高考招生前向高校提供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对违纪作弊考生较多的学校将加大处罚力度,按照有关要求,凡出现严重违纪作弊的考点,是规范化学校的,取消其称号,不是规范化学校的,五年之内不得申报。对于违纪工作人员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调离考试工作岗位,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009年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任务分工安排表
二OO九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