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教育局、高新区教育办,市直各学校: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08〕206号)要求,经研究,现就2009年全市中小学校端午节放假期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为
二、端午节始于春秋战国时期,至今已有2000多年历史,是我国的重要传统节日。祖国传统节日是重要的教育资源,全市中小学校要以此为契机,切实加强传统文化教育,引导广大中小学生充分利用节日去感受、了解祖国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汲取营养,提升素质,锻造品质,弘扬民族精神。
三、高考在即,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重点加强对高三年级假期落实情况的监管,确保所有中小学校不折不扣地执行放假规定,保证广大师生的休息权,并加强心理疏导,引导高三学生科学备考,以良好的精神状态迎接高考。同时,要切实做好值班工作,确保学校安全。对违规办学行为,一旦发现,将予以严肃处理。
二○○九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