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国庆节及中秋节中小学校
放假期间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区(市)教育局、高新区教育办,市直各学校: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2009年国庆节及中秋节中小学校放假期间有关事宜的通知》(鲁教基函﹝2009﹞35号)要求,现就2009年全市中小学国庆节及中秋节放假期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二、今年是建国60周年,国庆期间又恰逢中秋节,各中小学校要以此为契机,加强对广大中小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激发广大中小学生的爱国热情。要求广大中小学生认真收看国庆阅兵式等庆典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了解新中国成立60周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所取得的伟大历史成就。
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所有中小学校不折不扣地执行国家及省有关放假规定,保证广大师生的休息权。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要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切实做好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工作。
二○○九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