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教发〔2009〕57号
印发《市教育局落实<2009年全市民主评议
政风行风活动实施方案>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教育局、高新区教育办,市直各学校:
现将《市教育局落实<2009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施方案>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八日
市教育局落实《2009年全市民主评议
政风行风活动实施方案》的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2009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施方案》精神,及我局《关于在全市开展中小学教育行风民主评议活动的实施方案》(枣教发〔2009〕4号)的要求,结合全市中小学校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的实际,现对全市中小学校落实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以学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优化教育改革发展环境,促进教育公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评议范围
各区(市)负责对直属学校或乡镇中心校的评议;市教育局负责评议市直10所学校(幼儿园)。
三、评议内容
(一)依法规范办学情况。加强学校制度建设,依法治校;教学管理规范,课程开齐上足,扎实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认真执行学生作息制度,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安全措施到位。
(二)师德师风建设情况。重视师德师风建设;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严谨治学,为人师表;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教师不从事有偿家教,不从事第二职业,不接受家长的宴请、礼金和有价证券等。
(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纠风工作责任制,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情况。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以身示范;勤俭办学,厉行节约;对违纪违规行为认真查处,对群众反映关系学生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能够及时协调解决。
(四)经费使用和规范收费情况。教育经费管理使用和日常开支规范透明;高中招生严格执行“三限政策”;严格收费公示制度和收费管理,无收费不开收据、收费不入账和乱收费等问题;无强行统一征订教辅材料、报刊杂志现象;落实家庭困难学生补助政策。
(五)坚持校务公开情况。通过校园网、校务公开栏等对群众关心的招生、财务收支、基建、职称评聘和评优等重大事项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四、方法步骤
(一)自评自纠(9月21日——10月16日)
各中小学校要在上半年全市全面开展中小学教育行风民主评议活动自查的基础上,结合全市行风建设总体部署和新学期工作实际,继续深化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着重在自评自纠上下功夫。要继续拓展群众监督和反映诉求的新渠道,通过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开辟网上征求意见栏、“学校开放日”、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领导干部下访、教师走访学生家长等方法途径,广泛征求和收集对本校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意见建议认真进行归纳梳理,找准本校在行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抓好整改,做到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措施有力、方法得当。
(二)接受评议(10月18日——10月24日)
1问卷评议。市和区(市)教育局分别印制和发放 “行风建设征求意见信”、 “学校行风评议问卷”,分别发放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机关干部、教育系统离退休教师以及全市教育系统社会监督员,中小学学生家长代表,中小学学生代表等,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2派员评议。市和区(市)教育局分别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对所属学校行风建设情况检查评议。重点对学校领导重视,成立行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开展自查自评,制定整改方案进行整改等进行检查评议。
3选题评议。结合教育工作实际,选择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评议。①扎实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情况;②严格收费项目和标准,规范教育收费情况;③加强师德教育,规范教师教育行为和不从事有偿家教情况。
4量化考核。市和区(市)教育行风评议活动领导小组对照评议内容,通过听取学校汇报、查阅资料、检查暗访,召开有关学生、学生家长及教职工座谈会和收集社会监督员意见等形式分别按照统一标准对各学校进行考核量化。
(三)反馈整改 (11月1日——12月15日)
市和区(市)教育行风评议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中小学教育行风民主评议情况反馈表》反馈给参评学校主要负责人,并督促有关中小学抓好整改。各中小学校要针对在自查自评和接受评议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进行整改。通过整改,切实促进学校校风、教风和师德师风建设,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
五、评议结果运用
市和区(市)教育局将各参评学校民主评议行风情况,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进行综合评价。对群众满意率较高的学校进行表彰奖励;对群众满意率较低的学校,按照管理权限分别对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谈话。
六、工作要求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切实加强对全市中小学校行风评议活动的领导,市教育局成立中小学行风评议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区(市)和各学校也要建立评议工作领导机构及其办事机构,把加强学校行风建设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摆上重要日程,严密组织,精心安排,切实抓好落实。各学校要将本学校行风评议活动情况(包括评议总体情况、领导体制、工作机制、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措施等)进行认真总结,并于11月20日前书面(同时发电子邮件)分别报市和区(市)教育局。
附件:全市中小学校行风评议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全市中小学校行风评议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张 磊 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 颜承华 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于卫东 市教育局副局长、纪委书记
成 员: 田传霞 市教育局监察室副主任
史玉光 市教育局基教科科长
张 超 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尤 冰 市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徐民伟 市教育局思政宣传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监察室,于卫东兼任办公室主任,田传霞、徐民伟兼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