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枣庄市2010年中小学
电脑制作活动的通知
各区(市)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根据山东省电教馆关于开展中小学生电脑制作活动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促进我市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工作,提高中小学生的信息素养,经研究决定于
一、指导思想:
丰富中小学生学习生活;重在过程,重在参与;激发创新精神,培养实践能力,大力推进素质教育。
二、参加人员范围
全市普通高中、初中、小学的在校学生。
三、“活动”分组
根据不同学段中小学生的特点,按照小学组(1-6年级)、初中组(7-9年级)、高中组(10-12年级)分学段设置评选项目。
四、作品分类
小学组:电脑绘画、电脑动画、电子报刊、网页
初中组:电脑绘画、电脑动画、电子期刊、网页
高中组:电脑艺术设计、二维电脑动画、三维电脑动画、网页、程序设计
五、相关要求
1、作品的主题:探索与创新。
鼓励广大中小学生结合学习实践活动和生活实际,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培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并运用信息技术手段设计、创作电脑作品。
2、作品制作
(1)中小学生要独立进行作品的创意、设计并自己动手实现创作,指导教师可以给予指导,但不能直接动手参加制作;
(2)每件作品的主要作者最多不超过2名(高中组每件作品限报1人);指导教师限报主要指导教师1人。
(3)作品中不能有任何作品外的链接;
(4)网页或网页形式的电子报刊作品的各级文件命名须采用通用的英文字母命名规则。
3、其它未尽事宜祥见《第十一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指南》。
六、作品报送
1、报送截止时间:以区(市)及市直属学校为单位,于
2、名额分配:
滕州30件,其它各区每区15件,市直有关学校每校5件。
要求各区(市)和市直属学校必须有作品参加全市的评选。需要增加参赛名额的,可以向市电教馆提出申请。
3、报送材料要求:
(1)电子文档材料,包括:
①推荐参评作品光盘(由各区(市)负责集中刻录,也可以利用移动硬盘上报),内容以文件夹形式建立“2010年中小学电脑作品库”;二级文件夹分别命名为小学、初中、高中;三级文件夹分别命名为电脑绘画、电脑动画、电子报刊、网页、程序设计、电脑艺术设计;四级文件夹分别命名为作品名称,内含参赛作品、推荐作品登记表(附表2)和“作品创作说明”(附表3)和作者照片等电子文档材料,并确保能够运行。
②各区(市)推荐作品名单(附表1)(用Excel填写报表,指导教师限报1人,附注中各区(市)参加活动的学生人数和学校数统计必须认真、如实填写);
③各区(市)“活动”评选类项目组织单位及联系人信息表(附表4);
④评选类项目评审专家推荐表(附表5)。
(2)文字材料,包括:
①各区(市)推荐作品名单(附表1);
②有作者签名的“推荐作品登记表”(附表2)和“作品创作说明”(附表3);
③各区(市)“活动”组织单位及联系人信息表(附表4);
④评审专家推荐表(附表5)。
七、参评费用:
市级评选不收取参评费。在市级评选结束后,推荐参省评比的作品,每件代省收取评审费100元,由推荐学校承担。
八、参赛作品资格审定
(1)有明显政治原则性错误和科学常识性错误的作品,将取消其参评资格;
(2)严格杜绝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评及获奖资格,并通报批评。
(3)已经正式出版的作品(产品),已在有关网站、媒体上刊登的作品和已在其他地市级比赛活动中获奖的作品不参加评比。
九、评比奖励
(1)要求各区(市)对本区(市)学生作品进行初评,并按要求推荐作品参加全市评比。
(2)由市电教馆组织评审组进行市级评比,优秀作品将推荐参加省电教馆评比。
评比标准按照“第十一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指南》”执行。2010年枣庄市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有关文件、资料、表格等可在枣庄电教馆网站(http://djg.zzjyw.cn)下载。
附表1 :2010年枣庄市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推荐作品名单
附表2 :2010年枣庄市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评选类项目推荐作品登记表
附表3 :作品创作说明
附表4 :2010年枣庄市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评选类项目各区(市)组织单位及联系人信息表
附表5 :2010年枣庄市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评选类项目专家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