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教发〔2011〕23号
关于印发《中小学数字探究实验室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加快我市教育信息化发展进程,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研究决定,启动中小学数字探究实验室建设试点工作。现将《中小学数字探究实验室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
枣庄市中小学数字探究实验室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近年来,农村中小学教学仪器更新工程的实施,使我市农村中小学基本仪器设施达到了标准化的办学要求,为了进一步促进城镇学校实验装备建设达到省级规范化学校的办学要求,促进全市办学条件整体上水平、上台阶,实现更高层次上的均衡发展,根据山东省教育厅供应处《关于进行数字化实验室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商市财政局研究决定,从今年起,我市计划筹集资金2500万元左右启动中小学数字探究实验室建设试点项目。为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试点工作的意义
中小学数字探究实验室是中小学办学规范化的基本要求,是新课程教学的必要条件,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场所之一。随着新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数字探究实验室已经成为实施中学理科教学、培养学生科学素养、创新精神和探究能力的重要载体。建设数字探究实验室是教育装备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教育信息化,提高教育教学效益的关键。各级教育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此项工作列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积极采取措施,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二、目标和任务
本着稳步推进,逐步发展的原则,各区(市)应选择所有高中学校、有创建省级规范化学校任务的初中和小学积极试点。根据省教育厅项目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市列首批试点项目学校62所,名额分配如下:滕州高中4所,初中16所,小学1所;市中、薛城、峄城各高中2所,初中4所,小学1所;台儿庄、山亭各高中1所,初中4所,小学1所;高新区初中和小学各1所,市直8所。
试点工作分为两个阶段: 2011年8月底前,完成市直学校试点建设;2011年9月-2012年9月,借鉴市直学校建设经验,完成区(市)学校试点建设工作。2012年9月-年底,进行应用效益综合评估。首批试点完成后视情况,再研究是否扩大建设范围。
市直学校任务由省教育厅供应处组织招标采购。区(市)所辖试点学校由区(市)集中学校资金统一招标采购其全部设备。验收合格后由区(市)采购专户支付区(市)及学校自筹资金,由省(市)采购专户转移支付省、市资金。
三、经费保障
数字探究实验室建设费用由省教育厅供应处、市、(区市)和试点学校共同负担。市直属学校预算资金650万元,建设费用由省教育厅供应处补助资金255万元,市级补助资金100万元,不足部分由市直学校自筹资金解决。市直各学校要积极落实应承担的费用进行试点建设。区(市)辖属学校预算资金共计1800万元,建设费用由省教育厅供应处补助450万元,市级补助资金100万元,区(市)级补助资金180万元,不足部分由学校自筹资金解决。
按照学校类别,学校配置方案和预算如下:高中学校每校配置费用60万元,初中学校30万元,小学15万元。
四、试点要求
我市数字实验室按照教育部教学仪器研究所与省处联合制定的《数字化实验室建设方案》(附件1-3)标准进行建设。申请学校要对照《山东省基本办学条件要求(试行)》,确保实验室的间数、面积、水、电等条件符合新建数字实验室的要求,并填表上报。
申请试点学校需筹足自有资金,并将资金划拨到区(市)采购专户,填写《枣庄市数字探究实验室试点学校申请表》(附件4)上报区(市)仪器站(市直资金上划到市指定采购专户,材料报市仪器站)。区(市)仪器站填写《枣庄市区(市)数字探究实验室试点学校统计表》(附件5)于5月31日前,上报市教育局仪器站。
五、工作措施
1.科学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各区(市)应做好调研,根据下属学校的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工作方案,分配工作计划,按照全市试点任务的进展要求,按时完成试点任务。
2.建立组织保障机构。本次试点建设工作得到了省教育厅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为了确保有效实施,我市决定成立由市教育局张磊局长为组长,市教育局、财政局分管局长为副组长,教科文、基教、仪器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数字探究实验室试点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监督该工程实施。各区(市)也应成立相应机构,做到机构健全,责任明确.密切配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3.实行政府统一招标。学校数字探究实验室试点建设,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和要求,坚持“质量与价格并重”的原则,统一组织实施。要加强过程监管,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要安排学校专业人员,对各个环节进行全程质量管理,严把质量关,绝不允许劣质设备流入学校。
4.做好验收工作。设备到达后应先由学校自行组织清点、初验,由区(市)教育局组织相关部门复验,市教育局、财政局最后验收;要充分发挥各区(市)仪器站的职能作用,做好数字探究实验室的建、管、配、用工作,并组织落实好创建省级规范化学校时该项指标的达标任务。
5.加强对数字探究实验室设备的维护与管理。做好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工作。
各区(市)要认真组织、积极部署,实施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及时与市教育局联系。相关附件请到枣庄教育网(http://www.zzjyw.cn)下载。
联系人:刘莹 0632-3313265 8688329
附件:1.高中数字化探究实验室建设方案
2.初中数字化探究实验室建设方案
3.小学探究实验室、教育平台和专用教室建设方案
4.枣庄市数字探究实验室试点学校申请表
5.枣庄市区(市)数字探究实验室试点学校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