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教基处函(2011)11号
关于做好普通高中选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处):
为顺利实施普通高中选修课程开设和走班教学工作,全面落实高中课程方案,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现就做好普通高中学生选课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学生选课时间。学校要在每学期结束前1个月左右将《选课指导手册》(含选修I、选修II)发放到学生手中,由学生自主选定下学期的选修课程并上报;学期结束前,学校研究拟定全校下学期拟开设的选修课程,并通过学校网站等方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并通知学生。暑、寒假期中,学校要研究确定下学期的课程方案,编制全校课程表。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在新学期始安排一周的选修课程试听时间,对个别学生的课程修习情况进行微调。
二、及时上报课程方案。每学期放假前,各普通高中要将学校课程计划和汇总确定的下学期学生选课情况(含选修I、选修II及系统默认的必修模块)报送上传至省基础教育管理平台。每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学校要将确定的学校总课程表报送上传至省基础教育管理平台。其中研究性学习具体的课题研究名称、社会实践活动和社区服务的具体内容,以及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的每位学生的课程表不用上报,由各学校使用课程系统进行管理并备查。
三、进一步加强对选修课程实施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帮助学校制定切实可行的选修课程实施计划,既要强调课程设置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又要注重课程实施的可行性和实效性,按照《山东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及教学指导意见(试行)》提出分层次要求,促进学校选修课程的有效落实。要切实加强管理,及时纠正任何违背课程方案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的现象。
山东省普通高中课程管理系统3.0版已于近日开发完成,请各学校下载新版本并安装使用,下载方式为:登录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www.sdbe.gov.cn),使用平台的用户登录后下载。技术支持方式:基础教育平台课程管理分论坛:http://www.sdbe.gov.cn/eduForum,或联系电话:0531-81908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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