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教函字(2012)17号
关于开展全市各项实验业务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区(市)教育局、高新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中小学实验教师业务素质,改善实验教学质量,推动全市实验教学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举办实验教学优质课评选、优秀自制教(学)具展评和教育技术装备论文评选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市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特教学校)教师实验教学优质课;在实验教学、教育技术装备工作中,自制优秀教(学)具及教师撰写的教育技术装备论文。
二、参评要求
(一)实验教学优质课
1.要求通过实验教学,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养成崇尚科学、勇于探索的科学态度,掌握常用的实验技术和技能,学习科学探究的一般方法,启迪学生通过实验解决问题的智慧。
2.实验手段和方法要有所创新。不局限于传统的实验方式,实验器材可以是常规的实验仪器、自制教具,也可以采用传感器和计算机组成的数字化实验仪器,可辅助多媒体课件演示,但单纯的多媒体演示实验课不属于本次评选范围。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3。
3.学科要求:小学科学、中学理、化、生。
4.课时要求:每节课中学30分钟,小学25分钟。
5.2012年度实验教学优质课名额分配:各区小学2节、中学3节,滕州市小学5节、中学8节,市直学校每校2节。
(二)自制教(学)具
自制教(学)具参评要求同往年,但要求作品在往年的基础上更加突出可操作性和创新性,力求在运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方面有新突破。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6.7。
(三)教育技术装备论文
教育技术装备论文参评要求同往年。今年将对论文的原创性进一步严格评审,以确保评选的公平性,希望各区(市)、学校在初评选拔中重视该方面的情况。
三、组织上报
实验业务评选活动采取逐级评选、逐级推荐的办法。各区(市)教育局和各市直学校应积极组织教师参加评选,并做好本级推荐工作。2012年度各项业务推荐截止时间:8月30日。
(一)实验教学优质课
1.参评作者需填写附件1上报(一式三份),市直学校填写后直接上报市教育局。
2.实验教学优质课目录(附件2)由各区(市)统一汇总后并盖章,将打印稿和电子稿一同报送。
(二)自制教(学)具
1.参评作者需填写附件4上报(一式三份),市直学校填写后直接上报市教育局。
2.参赛作者需将以下内容制作视频文件,刻录成能够直接播放的DVD光盘上报(参赛作品的外观展示,制作原理,使用过程演示等)。各区(市)汇总后,每个作品以文件夹为单位,序号同汇总单序号,统一刻盘上报。市直学校直接上报市教育局。评选结束后,获得一等奖的作者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教(学)具实物。
3.自制教(学)具参评目录(附件5)由各区(市)统一汇总后并盖章,将打印稿和电子稿一同报送。
(三)教育技术装备论文
1.参评论文由作者所在学校盖章后上报(一式三份),市直学校直接上报市教育局。
2.参评作者需上报论文电子版。
3.教育装备论文汇总单(附件8)由各区(市)统一汇总后并盖章,将打印稿和电子稿一同报送。
评审费:实验教学优质课每节150元,自制教具、教育技术装备论文按照往年标准执行。
四、奖项设置
实验业务评选活动作为市教育局对各区(市)、学校实验教学教研工作的考核内容之一。市教育局将组织有关人员,组成专家组进行评选,根据报送作品数量按比例评出一、二、三等奖,同时设优秀组织奖,获奖作品将颁发证书,并推荐参加山东省和全国的对应业务评比活动。评比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联系人:刘莹;联系电话:0632-3313265;邮箱:zzsyqz@126.com
附件:
1.枣庄市2012年度实验教学优质课评选申报表
2.枣庄市2012年度实验教学优质课参评目录
3.枣庄市实验教学优质课评选标准
4.枣庄市2012年度自制教(学)具评选申请表
5.枣庄市2012年度自制教(学)具参评目录
6.枣庄市自制教具评选标准
7.枣庄市自制学具评选标准
8.枣庄市2012年度教育技术装备论文参评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