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教函字(2012)98号
关于对全市中小学仪器图书管理使用工作
进行检查的通知
各(区)市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充分发挥更新仪器和图书的使用效益,更好地开展新学期实验教学工作,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在《社情民意》上对我市中小学实验教学的批示要求,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市教育局决定对全市中小学仪器图书管理使用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望抓好落实。
一、检查时间及范围
2012年11月中上旬。
全市中小学及特殊教育学校,每区(市)抽查不少于学校总数的10%。重点检查布局调整合并后的学校。
二、检查内容
中小学实验仪器和图书账目情况;仪器配备与管理情况;实验队伍建设情况;实验教学开展情况;实验室与图书室开放情况;实验经费及保障落实情况。
三、检查方式
市教育局成立由分管仪器工作的局长为组长,仪器、督导、基教、计财等科室为成员的检查小组。参照省教育综合督导模式采取“一听二看三座谈”的办法,对全市中小学进行抽查。所到区(市)首先听取关于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的总体汇报;抽签确定学校(对布局调整合并后的学校单独抽签);实地检查。检查结果不予以当场反馈,检查工作全部结束后,通报结果。
四、迎检准备
1.各区(市)教育局接通知后进行初查,于10月26日前上报初查情况及现有中小学、特教学校花名册(布局调整学校,需注明原被调整合并学校的名称)。上报学校数量要与基础教育数据相吻合,学校名称要与“更新工程”项目学校名称一致。
2.区(市)教育局汇报材料主要内容应包括: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化建设开展情况,实验室及图书室管理情况,实验教学总体情况。
3.各学校要对照检查表(见附件)进行自查,认真准备相关材料,以检查为契机,推动实验工作深入开展。
四、结果运用
此次检查结果将作为2012年年终对区域教育工作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结果将在枣庄教育网上公布。对检查中发现重大问题的学校要求限期整改,同时定期复查。
二○一二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