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教发〔2013〕14号
关于印发《枣庄市教育局
2013年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市)教育局,局属各学校:
根据《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工作的要求及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市教育局制定了《枣庄市教育局2013年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枣庄市教育局2013年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要点
枣庄市教育局
2013年1月29日
附件:
枣庄市教育局2013年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落实《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以创建“平安和谐校园”为载体,强化责任意识,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狠抓措施落实,积极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和事件的发生,全力维护全市教育系统持续安全稳定。
二、总体目标
全市学校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明确,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安全防范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监督考核机制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实现常规管理精细化、防范措施全覆盖、隐患整治均到位,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减少其它安全事故,校园责任事故零伤亡。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按照“行业管理”的原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领导和学校校长要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协调解决、亲自督促检查,促进问题及时有效解决;其他领导和科室负责人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做到业务工作与安全工作同部署、同检查。
2.加强安管队伍建设。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安管队伍建设,要从人员、经费、装备、设施、培训、政策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充分调动安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学校要独立设置安全管理办公室,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并为安管人员行使安全监督职能提供最大支持。
3.建立安全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查找问题、制定措施、部署任务。市、区(市)教育局每年要召开一次年度安全工作会,每季度要召开一次安全工作调度会;学校每月至少要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专题会,听取各处室安全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4.强化责任目标考核。不断完善安全责任目标考核细则,全面考核学校安全工作。年度目标考核要与日常检查相结合,突出日常管理的重要性。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制定事前责任追究办法,将业务考核与安全考核挂钩,凡是安全职责落实不到位的,严格实行“一票否决”。
(二)建立长效机制
5.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规范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特别是对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和关键环节的安全管理规定要再细化、再明确,真正做到事事讲安全、人人有职责、处处有规章。
6.夯实安全防范基础。大力加强安全防范基础建设,努力提升人防、物防、技防水平,实现专职保安担任学校门卫,所有学校均成立内部护校队,学校全部配备有效安防器械,校园全部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和必要的报警装置。
7.创建平安和谐校园。以《山东省中小学“平安和谐校园”创建评估方案》(鲁教安字〔2007〕2号)为标准,结合新形势下的新要求,全面衡量学校安全工作,积极寻找差距、改进措施,努力营造平安和谐的教育教学环境。年底,市教育局将对第七批“市级平安和谐校园”进行评估验收。
8.建立风险评估机制。按照《关于建立教育系统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枣教发〔2010〕52号)精神,对可能出现的不安全、不和谐、不稳定问题进行先期预测、评估、化解,力争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
9.完善应急处置机制。认真修订完善各类安全应急预案,使其更具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一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突发公共事件,能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果断妥善处置,有效控制事态发展,将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三)抓好隐患整治
10.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学校要建立隐患自查自纠机制,每月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对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和关键环节要实行实时监控,一旦发现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应急预案”五落实。
11.加大行政监管力度。各区(市)每学期至少开展二次综合性学校安全大检查,对于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隐患,要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市、区(市)教育局安管办要经常性地对学校安全进行明查暗访,发现问题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并严格落实隐患整改督办制度。
12.争取社会各界监督。通过各种形式争取家长和社会各界支持、参与、监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完善条块结合、群防群治的监管机制,探索社会监督的新方法和新途径。学校要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四)强化宣教培训
13.开展公共安全教育。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要求,积极开展公共安全教育,努力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按照省教育厅的课程安排,将安全教育课开足、开好。
14.举办各种宣教活动。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月”、“119消防宣传日”等契机,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宣教活动,努力营造人人知安全、人人讲安全的浓厚氛围。在节假日来临之际,开展以“珍爱生命、平安出行”等为主题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防范各种安全事故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
15.强化法制意识教育。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的作用,定期开展法制知识进校园活动,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预防学生参与各种违法犯罪活动,遏制校园刑事犯罪案件发生。
16.加强岗位安全培训。将安全培训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实行骨干培训与全员培训相结合、集中培训与校本培训相结合、专项培训与日常学习相结合,不断提高校长、安管人员及特岗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市教育局将适时组织校长及安管人员进行培训学习。
17.强化安全应急演练。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应急疏散演练,培养师生危情避险、逃生、自救、互救能力。演练活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防演练时出现安全事故。全年学生参与演练率要达到100%.
(五)狠抓常规管理
18.严格学校门卫管理。学校要聘请50岁以下的专业保安人员担任门卫,实行校门24小时值守;学生在校期间校园一律实行封闭管理;外来人员和车辆要实行审核、登记、引入制度。幼儿园要严格落实家长凭证接送孩子制度。
19.饮食饮水安全管理。加强饮食饮水卫生管理,坚决杜绝食物中毒和蓄意投毒事件的发生。学校食堂从业人员要定期查体、持证上岗,食品原材料采购要定点、索证,食用具要生、熟分开并及时消毒,主要食品必须留样。学校自备井要远离污染源,其水质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检测。
20.消防用电安全管理。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一律禁止设置备用电器插座,禁止学生私接电器,禁止学生使用明火。学校要定期进行消防、用电设施检查和维护,确保灭火器材、安全通道、应急照明灯等能够正常使用。
21.学生交通安全管理。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增强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培养他们拒乘非法违规车辆的习惯。低年级学生放学时要由老师护送过马路,地处复杂路段的要请交警帮助维持交通秩序。要严格管理学校自备和长期租用接送学生车辆,广泛发动学生和家长对社会运营类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进行监督。
22.防范拥挤踩踏事故。学生在校期间要确保教室前后门都能随时打开,便于紧急情况及时疏散。教学楼走廊特别是楼梯间要安装应急照明灯,防止阴雨天楼道黑暗造成拥挤。要合理安排学生下课和放学时的疏散顺序,安排专人在楼梯口等关键部位值守,及时疏导拥挤人群。
23.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学校举办大型集体活动要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加强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确保活动安全顺利进行。外出活动要本着“就近、方便、安全”的原则进行,并提前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要建立学生健康档案,限制特异体质、患有心脏病等疾病的学生参加剧烈运动。
24.校舍设施安全管理。学校要定期对校舍、围墙、厕所、场地及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和检验,确保各项办学设施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标准。发现存在安全隐患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维修或者更换;学校无力解决或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向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报告。
25.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寄宿制学校除了要加强学生宿舍消防、用电安全管理外,还要特别加强学生(尤其是女生)的人身安全保护工作,防止不法分子对学生造成侵害。宿舍要设立管理室,落实管理员,坚持昼夜值守,实行就寝点名,严格探视程序,严防学生夜间私自外出。
26.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学校实验室易燃、易爆、易腐蚀、放射、剧毒等物品必须专库(专橱)存放、专人保管、专人使用、专门记录。压力容器(含高压锅炉)、煤气设施、电梯等特种设备应加强日常检查和维护,确保性能稳定、正常使用,同时要加大监控措施,严防蓄意破坏。
27.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积极争取综治、公安、卫生、城管等部门的支持帮助,查处非法违规接送学生车辆,科学设置交通警示标识和交通安全设施,取缔非法违规网吧等娱乐场所,拆除校园周边各类违章建筑,清理非法经营服务场所和占道经营流动摊点,营造良好的校园周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