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教办发〔2013〕16号
关于印发《枣庄市幼儿教师基本功训练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教育局,枣矿集团生活后勤管理中心,市直幼儿园:
为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和《枣庄市幼儿园一日活动常规》等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提高全市幼儿教师队伍的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保教质量,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幼儿教师基本功训练活动。
现将《枣庄市幼儿教师基本功训练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区(市)、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切实抓好贯彻落实。请各区(市)将活动实施方案于6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电子邮箱:zzxqjy@126.com)。
附件:1. 枣庄市幼儿教师基本功训练实施方案
2. 枣庄市幼儿教师基本功训练内容及标准
枣庄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3年5月21日
附件1
枣庄市幼儿教师基本功训练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托园本培训,坚持练以致用、讲求实效的原则,开展幼儿教师基本功职业技能训练活动,提升幼儿教师保教实践能力,全面提升幼儿师资业务能力和理论水平,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
二、实施步骤
活动时间:2013年6月--2015年8月。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7月前)。
各区(市)召开启动大会,向幼儿教师宣传、阐释开展教学基本功训练的组织形式和要求,认真安排和部署训练计划,使每位幼儿教师了解训练达标要求,营造“大练兵、大比武”的氛围,将达标要求转化为每个人的自觉行动。
(二)组织实施(2013年9月---2015年6月)。
1.抓好培训。各区(市)选派专业骨干人员组成培训团队,将基本功的相关技能作为培训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重点做好幼儿园园长、业务园长及保教主任的培训工作,使园长成为幼儿园开展基本功训练活动的指导员,业务园长、保教主任成为幼儿园基本功训练活动的组织者。园长要抓好园本培训,制定训练方案和相应的考核奖惩制度,做到教师的练习时间有保证,练习情况有人知,练习作业有人收,练习质量有人评。
2.教师自练。教师是基本功训练的主体,教师的基本功必须通过个体的反复练习,持之以恒,熟练掌握并运用与实际工作。教师要根据幼儿园训练计划的总体安排制定适合个人情况的自练计划,把基本功训练和日常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密切结合起来,同步进行。
3.活动促进。 区(市)教育局要定期组织开展教师基本功比赛,为广大教师搭建展示、竞争的平台,以调动教师基本功训练的积极性,提高训练质量。
(三)考核验收(2013年9月---2015年6月)。
1.幼儿园自评。坚持过程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相结合,其中过程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各占50%。过程性考核主要考核教师的训练计划、参训时间及自我研训质量;终结性考核可依据考核标准,对达标项进行逐项测查,量化积分。60分以上为合格。幼儿园依据每学期市级验收重点,按单项自评合格者(85%以上的教师各项指标合格)向区(市)教育局提出验收申请。
2.区(市)级考核。
区(市)教育局成立验收小组对各单位活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考核验收以幼儿园为单位进行,实行对教师个人与幼儿园考核验收相结合、重点对幼儿园考核验收的办法。考核分四批进行,分别安排在2013年12月、2014年5月、2014年12月和2015年5月,教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安排,区(市)每次验收人数原则上不低于教师总数的25%,考核结束后10日内将考核结果上报市教育局学前教育办公室,并提交验收申请。考核不合格的继续参加下一批考核,2015年8月对考核不合格者再安排一次补考核。
3.市级验收。
市教育局组织全面验收,每学期有重点的进行单项抽查验收,具体为:2013年秋季学期验收教学活动设计及组织,2014年春季学期验收绘画、弹唱;2014年秋季学期验收舞蹈、讲故事;2015年春季学期验收玩教具的制作与使用、幼教理论及政策法规。验收采取排序横切的方式进行,根据区(市)考核成绩,将区(市)考核过关的幼儿教师名单以幼儿园为单位从高到低依次排列,若被抽取对象考核合格,则其以上人员均为合格;若被抽取对象考核不合格,则其以下人员均为不合格。
4.成绩表彰。
幼儿教师基本功训练实行综合过关制度。各幼儿园85%及以上的教师考核合格,最后一学期市级验收累计过关后颁发基本功达标幼儿园证书。
各单位要将培训与考核有机结合,加强对教师基本功的过程性考核,并注意资料的积累,建立和完善教师基本功训练与考核档案;考核结果作为幼儿教师评优、评先、晋级、任用的重要依据。骨干教师评选将把基本功达标作为必备条件。
三、组织领导
开展幼儿教师基本功训练活动,是落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重要举施。各区(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把幼儿教师基本功训练活动作为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全面提高保教质量的突破口,制定具体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2
枣庄市幼儿教师基本功训练内容及标准
训练项目 |
训练要求 |
考核内容 |
绘画 (100分) |
熟练掌握简笔画、素描、水彩水粉画、国画等绘画技能,并有效地用于教学。 |
简笔画(30分)。10分钟内,现场在黑板上默画出16个事物形象。(含日常生活用品类、动物类、植物类、人物类、景物类、建筑物类、交通工具类、几何图形等8类事物,每类两个形象)。 |
综合主题画(20分)。从省编教材中抽取一主题,自备彩色铅笔、蜡笔、油画棒、水彩笔或毛笔等某一种绘画工具,限时30分钟。 | ||
检查个人训练计划完成情况(20分)。(以作业资料为依据) | ||
结合教学需要,做出运用绘画辅助教学的3个实例。(30分) | ||
弹唱 (100分) |
会用一种以上键盘乐器(钢琴、手风琴、电子琴),有良好的乐感,正确、熟练地演奏幼儿歌曲,并掌握基本的歌唱技能,正确、富有情感地教唱幼儿歌曲,能自弹自唱。 |
视唱简谱一首(30分)。由考核人员提供简谱,抽签视唱。 |
演唱歌曲两首(70分)。教师从省编教材中自备一首歌曲自弹自唱(35分)。考核人员提供歌曲,教师随机抽取一首自弹自唱,若抽取的歌曲和自备的歌曲一致,重新抽取(35分)。 | ||
舞蹈 (100分) |
有一定的舞蹈基本功、肢体语言表现力和简单的儿童舞蹈编排能力。 |
舞蹈基本功(20分)。中国民族舞及古典巴蕾舞的基本手形、脚形、手位及脚位(10分)。把上、把下基本动作(10分)。 |
成品舞蹈(30分)。教师自选一段民族或幼儿舞蹈(自备伴奏带、服装等)。 | ||
儿童舞蹈创编(50分)。教师从省编教材中自选一首乐曲(包括律动、幼儿体操、幼儿歌舞)进行舞蹈创编,其中不少于2个基本功展现。 | ||
讲故事 (100分) |
普通话标准,吐字清晰,形象生动,肢体语言运用恰当,富有儿童情趣。 |
讲述故事(50分)。内容自选,时间不超过3分钟。 |
创编故事(50分)。根据提供的图片进行看图讲述或根据文字提示创编内容,抽签决定。 | ||
教玩具使用与制作 (100分) |
能正确操作幼儿园配备的电教设备并能按教学要求,就地取材,制作简易的、适宜的教玩具。 |
从省编教材中自选教学内容在电脑上制作课件,限时30分钟。(30分) |
根据教育活动需求,现场制作玩教具(30分) | ||
根据教学计划,检查平时玩教具及课件制作情况。(40分) | ||
教育活动设计及组织技能 (100分) |
熟悉幼儿各年龄段的发展经验。了解教材编排的意图及特点,把握教材内容的重、难点,创造性地处理教材的活动内容、组织体系和实施策略。具备驾驭幼儿园各年龄班教材的能力。 |
现场说课(60分)。从省编教材中现场抽取教学活动,30分钟内撰写出教案,并进行说课。 |
日常活动教案。(40分) | ||
幼儿教育理论及政策、法规 (100分) |
熟知幼儿教育基础理论和《一日活动常规》基本要求,了解掌握幼教政策、法规。 |
1.掌握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学等基本理论知识,并与教育实践密切结合起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