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教函字〔2014〕15号
枣庄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全市教育信息化进展情况统计的通知
各区(市)教育局,市直各中小学校:
为贯彻国家、省和我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精神,落实教育部“改革创新加快推动教育信息化发展”的工作思路,结合“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进展地理信息系统”和“教育信息化工作月报制度”有关要求,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教育信息化建设,经研究决定,进行全市教育信息化进展情况统计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统计范围
全市中小学校(教学点、小学、初中、高中)。
二、 统计内容
1.区(市)教育信息化进展情况(详见附件1)。
2.信息化校园建设工程进展情况(详见附件2)。
3.学校信息化工作进展情况(详见附件1)。
4.学校信息化基本情况(详见附件3)。
5.“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进展地理信息系统”数据情况:按照《关于做好“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进展地理信息系统”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数据更新工作。
三、 具体要求
1.明确责任。各单位要明确1名责任人,负责本区域(学校)相应内容的统计工作,今后若有调整,需及时上报。
2.按时上报。结合我市实际,进展情况实行季报制度。各区(市)教育局要将本区域分校情况及汇总情况每季度末月(3月、6月、9月、12月)26日前报送至市教育局。市直学校直接报送。首次(2014年4月22日前)上报要详细汇报相应情况及责任人。
3.确保真实。各单位要按照统计内容认真统计,如实报送情况,不改格式,不减条目。需要上报的其他情况,可以另附说明。
联系人:张令文,电话:3188169,邮箱:zz3188169@126.com。
附件:1.教育信息化进展情况内容提纲
2.信息化校园建设工程进展情况内容提纲
3.学校信息化基本情况统计说明
4.全市教育信息化进展情况统计工作责任人统计表
枣庄市教育局
2014年3月18日
附件1:
教育信息化进展情况内容提纲
详述本区(市)当季度教育信息化工作进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以数据为基础报送项目最新进展情况,包括自筹经费落实情况、招标采购进展、设备安装和调试运行完成学校数、正式使用学校数、培训组织完成情况,以及教学组织应用情况等。
(二)宽带网络校校通。以数据为基础报送区域教育网络建设、学校宽带接入与网络条件下的教学环境建设推进情况,包括宽带接入、提速途径和学校数,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的教室数、软件资源配备套数等。(用文字简要说明,重点以学校信息化情况统计汇总表为主)
(三)优质资源班班通。各级各类学校资源建设和在课堂教学中的使用情况,“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的组织建设情况,网络教研以及其他实用、好用、管用的资源应用模式等。
(四)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推进情况。包括新增开通网络学习空间的学校数、教师数、学生数,中小学教师利用空间开展教研、教学活动的人数和比例,网络学习空间建设形式、模式、费用、机制等。
(五)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本地资源中心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进展情况,包括:中心和平台的服务能力、覆盖范围、服务内容、注册学校数、注册教师数、注册学生数、资源量、与国家中心和平台的对接情况、对外合作的情况等。
(六)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学生、教师、学校资产等重点管理信息系统使用情况。
(七)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培训的组织落实情况,包括:培训的各级各类教师总数和学时数,骨干培训教师队伍建设情况,培训基地建设情况,培训资源和课程建设情况等。
(八)典型案例和好的做法。教育信息化应用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
(九)保障措施。出台的教育信息化相关管理机构建设、政策规划制定、重要会议部署、经费制度保障、督查指导活动等。
注:学校参照该内容提纲上报教育信息化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2:
信息化校园建设工程进展情况内容提纲
按照《枣庄市中小学信息化校园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枣教发 〔2012〕24号),参照《枣庄市中小学信息化校园建设标准(试行)》进行相应内容的上报。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础环境建设
上报1—7项进展情况。
二、教学应用水平
上报8—25项进展情况。
三、管理应用水平
上报26—36项进展情况。
四、保障工作措施
上报37—44项进展情况。
五、其他情况
上报其他建设情况。
各信息化校园示范校和信息化校园(含当年新申报学校)需按要求上报进展情况。
附件3:
学校信息化基本情况统计说明
1.所有学校需填写《学校信息化基本情况统计表》(Excel格式,请登录“枣庄教育网”(www.zzjyw.cn)在“下载专区”下载)。
2.各学校责任人要对照表内项目,认真统计学校信息化情况,如实填写表格,不增减统计项目。如相应项目没有,可填入“0”。
3.学校含多个校区、多个学段需分开统计(如枣庄一中东、西两校,枣庄市实验学校小学部、中学部两个学段)。
4.《学校信息化基本情况统计表》每季度一报(学校于3、6、9、12月的20日前发到各区市教育局,各区市教育局汇总后于当月26日前发至市教育局)。
附件4:
全市教育信息化进展情况统计工作
责任人统计表
各区(市)教育局和市直各中小学校须填写“全市教育信息化进展情况统计工作责任人信息表”,盖章扫描后,将扫描件发送至市教育局。各区(市)教育局统计本区(市)学校责任人信息,汇总后以Excel格式发送至市教育局。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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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全市教育信息化进展情况统计工作责任人信息表
填报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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