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发〔2012〕49号文件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13〕126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教职发〔2013〕6号)精神,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强化办学特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将申报第二批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品牌专业的学校申报条件:
1.列入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或省级规范化中等职业学校项目建设。
2.管理水平较高、办学特色鲜明,在特色、示范专业建设中取得明显成效且社会信誉较高。近3年来承办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参加国家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总成绩在全省领先。牵头或积极参与省级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编写。
(二)品牌专业申报条件(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近3年来,多次获得国家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成绩,成功承办国家或省级职业院校专业技能大赛的专业。
2.专业实验实训装备较好、实践教学管理制度健全,实训课程开出率较高。拥有教学水平较高、结构合理、学风良好、团结协作、积极向上的专业教师团队。
3.通过加强实训设备资源的合理配置能尽快形成品牌效应。品牌专业首先要从代表我省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方向和社会需求量较大的专业中选择,特别要从高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类专业中选择。
二、申报数额及建设经费:
全省共遴选10个第二批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每个品牌专业由省财政给予250万专项建设经费。
首批公布的10个品牌专业类别、方向,不再列入遴选范围。
三、申报要求
各区(市)、各中等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第二批省级品牌专业申报工作,切实把与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联系密切,与区域内主导产业、支柱产业、战略新兴产业相适应、能够发挥引领作用的优势专业推选出来。务于2014年6月13日前将《第二批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申报书》及相关佐证材料,报送市教育局职成教科506室,联系人:沈宏娟。申报书电子版发至zzjyjshj@163.com,联系电话:8688320
附件:《第二批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申报书》
枣庄市教育局
2014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