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教发〔2014〕62号
枣庄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枣庄市学校章程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
各区(市)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规范全市学校章程制定工作,根据《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的通知》(教政法〔2012〕9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的通知》(鲁教法发〔2013〕1号)等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枣庄市学校章程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给枣庄市教育局法规科。
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直属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章程建设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章程制定和修订时间表。全市总目标:到2014年底,市直及区(市)直属学校全面实现“一校一章程”,基本建成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所必备的规范合法、特色鲜明、执行有效的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体系。到2015年9月,全市所有学校全面实现“一校一章程”,并完成规章制度的清理。
市直学校(幼儿园)要在11月1日前将学校章程及审核表报市教育局法规科进行审核。
市直学校联系人:朱士雪,电话:3321385
附件:1.枣庄市学校章程管理办法(试行)
2.枣庄市学校章程参考样本(试行)
3.枣庄市学校章程核准申请表
枣庄市教育局
201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