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暑假将至,为保证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安全、健康、文明、愉快和有意义的暑假,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现就暑假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暑假时间安排
严格执行省、市关于假期时间安排的有关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7月4日假期开始,普通高中学校7月11日假期开始;全市中小学校9月1日学生开学上课。
中学新生军训应纳入社会实践或选修课程,在9月1日开学后进行。具体军训时间,初一新生不得超过7天(各区市及初中学校可自行决定是否军训),高一新生为7—14天。
二、切实做好中小学生暑期安全工作
认真做好假期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各区(市)和中小学校要认真贯彻省政府印发的《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及市教育局相关安全规定,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工作作为假期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把安全教育工作做足、做细、做实。
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各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对师生开展汛期安全教育,增强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的能力,做到防患于未然。特别要加强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尤其要教育学生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要迅速成立汛期学校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区(市)、学校要有专人负责,落实学校安全值班制度,保证信息渠道畅通。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发动社会、家长共同关注学生假期安全,要通过召开家长会、发放告家长一封信等形式,与家长加强沟通,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建立各负其责的防范工作机制,努力构建学校、社会、家庭为一体的安全教育网络。
认真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当前正值汛期,既是强降雨、雷击等自然灾害的高发期,也是中小学生意外事故,尤其是溺水、交通事故的高发期。对此,各区(市)和学校要高度重视汛期学校校舍安全工作,加强与气象、国土、建设、防汛等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灾害预报信息,落实好各项工作措施,加强安全隐患的防范,及时化解不安全因素,严禁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要组织有经验、业务水平高的工程技术人员组成校舍安全排查小组,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排查重点要放在农村中小学校,特别是农村中小学平房校舍、厕所和校园围墙等。要逐校、逐栋进行排查,发现D级危房要立即停止使用,限期拆除;发现有严重隐患、急需改造的危险校舍要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并采取避险措施,把学生转移到安全地方。要切实加强对采矿塌陷区、山区易遭受滑坡、低洼易遭积水浸泡等校舍的排查;加强对闲置危旧校舍、校园排水设施及水塔等附属设施的排查;加强对变压器及楼房校舍防雷设施的排查;加强对在建项目施工安全的排查。校舍排查的范围包括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含民办、其他部门办学校及幼儿园等)。
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校园暑期值班巡逻,防止重要设施被破坏、公共财物被盗窃。
三、科学指导假期生活,密切与社区、家庭联系,引导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
中小学校要立足丰富学生假期生活,以增强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为目标,以全省统一规划使用的《暑假生活指导》为抓手,为学生提供系统科学的假期生活指导。
各学校可适量布置复习巩固性书面作业,有组织地安排一些兴趣类学科拓展活动、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与社区服务活动。倡导学生制定假期锻炼计划,鼓励家长与孩子一起参加体育锻炼,培养孩子体育锻炼的习惯,提高孩子体质健康水平。要本着就近便利安全的原则,积极引导中小学生开展体验劳动、公益活动、社区服务、志愿者活动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学生服务家乡、服务社会;有条件的中小学校和团队组织,可以利用暑假组织开展内容丰富、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夏令营等活动,使广大中小学生在丰富多彩的暑期活动中开阔眼界,陶冶情操,增长知识,提高能力,磨炼意志,愉悦身心,全面健康地成长。
各学校要教育和引导中小学生暑期文明上网,引导家长加强对子女暑期上网的教育管理,使学生自觉抵制不良信息的侵害,合理安排上网时间,不沉溺网络。积极组织学生开展读书系列活动,丰富假期精神生活、增长智慧。高中学校要做好新高一学生的暑期实践性作业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各区(市)要充分利用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以及当地科技馆、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体育馆等公共资源或文艺团体、专业运动队、科研院所、企事业等单位的相关资源,为学生提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多种可选的活动项目,充分满足未成年人暑期多样化校外活动需求,促进校外活动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的有效衔接。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及时与社区联系,发动社区力量,关爱留守儿童,做好中小学生的暑期看护工作,组织社区未成年人公益活动。中小学校要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在暑假前认真组织召开家长会,集中开展一次对家长的暑期安全活动教育和其他教育工作,帮助家长合理安排子女暑假活动,多引导子女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增强自理和自护自救能力,提升孝亲敬老、服务家庭的意识,为中小学生度过一个有意义的暑假提供保证。
四、规范中小学校的假期工作
学校要充分利用假期时间积极参与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校长和教师培训,进一步提高学校管理者和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水平。
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假期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禁止学校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禁止在职教师有偿家教,严禁教师动员、组织或变相动员、组织学生参加辅导班。
各区(市)要对学校假期有关工作进行督查,并认真受理学生及家长的举报。对违规学校,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的暑期有关工作可参照本《通知》安排。
枣庄市教育局
201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