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教函字〔2015〕63号
枣庄市教育局等四部门
关于举办枣庄市2015年职业学校学生
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区(市)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经信局,有关职业院校:
根据《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举办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的通知》(枣政办字〔2011〕18号)精神,落实文件中提出的“每年举办全市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的要求,为做好2015年全市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学生技能大赛拟定于9月中旬,选拔赛和技能考试同期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比赛地点经过学校申报、大赛组委会评估确定。
二、参赛对象与报名办法
比赛参赛对象为全市中等职业学校2014年秋季及之前招生并已通过网上注册的在校学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其中2013年秋季之前注册的学生不超过报名人数的30%,五年制高职学生报名参赛的,一至三年级学生(含三年级)可参加学生组比赛,报名条件同上。
技能考试采取抽查学生的方式进行,抽考项目由各学校根据自己的专业设置情况,在汽车二级维护、学前教育绘画专业、信息技术专业和医药卫生专业的赛项中任选一项,并提供所修该专业学生的花名册,由市教育局随机抽取5-10名学生,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比赛,比赛成绩由评委一同确定并单独统计,按比例计入代表队总排名成绩。(计分办法另行通知)
全市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参赛选手需同时报送2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背面写明姓名、学校、参赛项目)、报名表(附件2,须盖章)和汇总表(附件3)。上述表格、照片同时报送电子版(照片JPG格式,下方注明校名和选手姓名)。
参赛选手须提供学生学籍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数控、电工电子等专业要注明使用的操作系统。
上述材料于2015年9月9日前报送至报至市教育局职成教科506室,联系电话:8688320,邮箱:zcjk506@163.com。材料不全或逾期报送的,不予参赛。
三、竞赛项目
根据《2013-2015年全国大赛赛项计划》和2014、2015年度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项目设置情况,结合我市各职业学校2015年专业设置情况,确定本次大赛赛项如下:
学生组比赛共设置11个专业35个比赛项目,学生专业技能抽考,共涉及4个专业9个比赛项目(附件1);其中只有一所学校报名参赛的项目由报名学校组织举办,市大赛组委会现场巡视。
四、竞赛命题
本次大赛根据教育部颁布的职业学校相关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参照国家职业标准或行业标准,由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和专业教师命题。
五、奖项设置
1.个人奖。根据竞赛成绩排名,原则上按参赛人数的10%为一等奖,20%为二等奖,30%为三等奖,对取得各单项比赛第一名的选手推荐参加“枣庄市技术能手”评选,符合国家职业标准的竞赛项目,按照有关规定晋升相应的职业资格,并颁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比赛成绩做为全省2015年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选手集训选拔的主要依据。
2.团体奖。以学校为单位设置团体奖,根据其选手在竞赛中获得奖项的等次和数量计算总分,进行排序。根据学校报名和比赛组织情况设置大赛优秀组织奖和优秀承办单位奖。
3.其他。为大赛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关人员授予“优秀工作者”称号。
六、措施
大赛期间各赛点的比赛场地、比赛设备、比赛耗材等由承办学校提供,赛后由大赛组委会给予资金补助。
根据《2014年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专家和裁判工作管理办法》,专家、裁判、仲裁人员等由承办学校聘请,报大赛组委会进行资格认定。专家费用标准为每人每赛期不超过1500元;比赛期间的裁判、仲裁人员费用标准为每人每赛期不超过800元;赛项巡考人员、监督人员由市教育局聘请,费用标准为每人每赛点不超过500元,费用由承办学校垫付,赛后由大赛组委会报请市教育局给予补助。
鼓励校企合作,鼓励企业冠名赞助举办大赛。
七、组织领导
成立枣庄市2015年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组委会(另发)。
各专业成立相应的赛项组委会和赛项办公室,制定单项竞赛规程、评判标准,并组织实施。
各职业院校要高度重视技能大赛,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指定专人负责,形成全员参赛、层层比赛的局面。
附件:1.枣庄市2015年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赛项设置
2.枣庄市2015年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选手报名表
3.枣庄市2015年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报名汇总表
枣庄市教育局 枣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枣庄市财政局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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