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教办发〔2016〕17号
枣庄市教育局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6年全民终身教育活动周的通知
各区(市)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发展继续教育,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根据教育部要求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6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鲁教厅办字〔2016〕47号)精神,我市决定举办2016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主题
(一)时间:2016年9月24日至30日
(二)主题:推进全民继续教育,建设学习型社会
二、活动内容
(一)定于9月27日在枣庄市市中区文化路街道举办“枣庄市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启动仪”(方案由市中区教育局制定,见附件)。
(二)请各区(市)结合本地文化特点举办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展,并组织参加市级活动。活动展力求达到传统文化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进心灵的实效。充分利用网络等大众传媒,制作并播放微视频,让群众真实感受传统文化的魅力。我市将推荐优秀展示作品参加国家和省级展示。
(三)组织开展“百姓学习之星”、“社区教育品牌项目”评选,发掘典型人物,总结社区教育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各区(市)要积极做好策划、协调、组织和宣传工作,并将活动周方案、活动开展情况(包括文字、视频、图片等资料)于11月5日前报市教育局职成教科,邮箱:zcjk506@163.com。
三、各区(市)要高度重视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指定相关科室牵头负责,扎实开展
要充分调动社会各类组织机构提供学习资源,积极开展各类教育培训和学习体验活动,提供终身学习服务,营造终身学习教育氛围,并将终身学习活动周纳入到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城乡社区教育发展进程中。对于不组织学习活动周或开展情况不理想的区(市),将进行全市通报。
附件:枣庄市2016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启动仪式活动方案
枣庄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9月12日
附件
枣庄市2016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启动
仪式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推进全民继续教育,建设学习型社会。
二、活动时间
2016年9月27日(星期二)上午9:00
三、活动地点
市中区文化路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市立新小学南邻)
四、参加人员
市教育局领导,各区(市)教育局分管局长、职成教科科长;
市中区区政府副区长,区教育局局长、分管局长及相关科室人员,各镇(街)分管领导、教委办主任、各镇成教中心校长(市中区负责通知)。
五、启动仪式议程
主持人:市中区政府党组成员、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孙义忠
(一)市中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田静致欢迎词;
(二)文化路街道负责人作典型发言;
(三)市教育局党委委员金殿国同志讲话并宣布活动周开幕;
(四)参观全民终身学习周活动现场。
六、全民终身学习成果展主要内容
(一)全民终身学习成果展。展出全区终身教育成果。
(二)汇报演出。通过声乐、器乐、舞蹈、朗诵、曲艺、书法、绘画、武术等艺术形式展现全区开展全民教育和终身学习的成果。
(三)现场展示。组织人员现场展示书法绘画、传统艺术、手工艺、科技制作、创意设计等的创作过程,体验文化艺术和高超技艺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