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教字〔2017〕67号
枣庄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枣庄市中等职业教育第七批
教学能手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区(市)教育局,有关职业学校: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树立一批教学理念先进、教学基本功过硬、教学成绩突出的先进典型,经研究决定,今年在全市开展中等职业教育第七批教学能手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市中等职业学校的现任专职教师。含教研员和一直兼课的学校管理人员,但总数不得超过推荐名额的10%。学校管理人员每周上课不得少于4节。
二、评选条件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先进的教学理念和良好的协作精神。
2.在职业教育教学岗位从教5年以上,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与任职专业相关的二级以上职业(执业)资格,或其它中级以上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专业课教师近5年在行业企业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
3.高质量完成各项教学任务,近三学年承担本校教学任务不少于200学时/学年,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
4.近五年本人参加技能大赛、信息化教学大赛、优质课评选、说课比赛等获市级二等奖以上成绩;或辅导学生参加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二等奖以上;或辅导学生参加全国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获三等奖以上。
5.近五年参与省级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前5位);或参与省级及以上职业教育教学课题研究(前5位);或获市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三等奖以上(前5位);或参与省级及以上教学标准、教学指导方案的开发工作;或在省级及以上正规刊物发表过职业教育专业论文;或出版过职业教育论著(教材)。
在市级教师技能大赛中三次获单项比赛第一名的教师可不占用学校名额,破格申报市级教学能手。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推荐:
1.师德考核不合格者;
2.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3.学年度教学实绩考核有D级者;
4.有违法违纪和教学违规行为,受到查处者;
5.从事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有偿教学活动者。
三、名额分配及要求
本次评选将评出枣庄市教学能手20名。为了便于综合比较,好中选优,全市按1:1.2的比例分配推荐名额。各区(市)、市直单位要严格按分配名额推荐,不得突破。各区(市)确定候选人时,在坚持标准和条件的同时,兼顾专业课和文化课教师比例。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2。
四、评选办法
1.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评选的办法。市级教学能手必须通过个人申报,学校、区(市)逐级评选的程序产生。评选时要坚持考核平时的德能勤绩与教学能力评选相结合、汇报教学教研成绩与调查了解相结合,任何一级都不得采取指定方式推荐。推荐的人选,均应在区(市)教育局、教研室网站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市教育局成立市级教学能手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推荐的评选人员,通过查看材料、教学能力、调查了解等方式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办法:教学能力考核占50%,德、能、勤、绩材料考核占50%。经评审通过的人选名单,将在枣庄市教育网站公示7天。
3.参评候选人及其所在单位要认真填报《枣庄市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能手申报表》,并按规定上报评审材料。
五、上报材料及要求
申报教学能手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
1.《枣庄市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能手申报表》一式3份和电子版。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其他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本人近五年年度考核表(2012年~2016年)。
4.近五年来本人综合奖励(如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等)证书;本人教学工作获奖(如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优质课、信息化大赛等)证书、技能大赛获奖情况(教师本人获奖以及辅导学生获奖情况);能够体现本人教育教学、教研能力和水平的正式发表的论文、著作、作品以及教研成果证书;以上四类材料,每类最多限报3件(区级以上)。
5.各区(市)及市直单位上报参评教师材料的同时,还须报送市级教学能手推荐工作报告、《枣庄市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能手推荐人汇总表》1份及电子稿。以上资料可到市教育局网站下载。
6.提供本人本学期任教课程教材五本。
说明:以区(市)为单位上报的个人材料,除《枣庄市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能手申报表》外,均为复印件;参评人员的所有证书和材料原件,经市评审组查验后退回。上报的证书以及材料需归类整理,原件及复印件需一一对应。
六、奖励办法
评选出的市级教学能手,由枣庄市教育局颁发“枣庄市教学能手”证书,并通报表彰。
七、评选时间安排
1.2017年10月27日前,各区(市)将参评人员的各项材料报送市职业教育办公室(市教育局401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张颖梅 渠静媛
联系电话:8688227
邮箱:zz3325093@163.com
2.市级评选工作将于2017年12月前结束。
八、组织领导
1.教学能手的评选是加强各类学校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专业成长,调动广大教师积极性、创造性,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坚持评选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评选工作。
2.各区(市)教育部门和学校要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加强评选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申报人员将取消其评选资格,今后也不得再行申报;对把关不严,报送虚假材料的学校(单位),取消其评选推荐教学能手工作的资格;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1.枣庄市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能手申报表
2.枣庄市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能手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3.枣庄市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能手推荐人选汇总表
枣庄市教育局
2017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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