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中小学中组织开展以“爱枣庄 爱家乡”为主题的网络征文、书法、绘画、摄影大赛的活动方案
按照市委宣传部“关于印发枣庄市首届网络文化节总体方案的通知”(枣宣办字〔2017〕36号)文件要求,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中小学中组织开展以“爱枣庄 爱家乡”为主题的网络征文、书法、绘画、摄影大赛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爱枣庄 爱家乡
二、活动范围
全市中小学、中职学校在校学生。
三、活动内容及要求
本次大赛将以“爱枣庄 爱家乡”为主题,以“记录辉煌历程,书写美好生活,抒发心灵感悟”为主线,围绕“喜迎党的十九大”、“讲好枣庄故事”、“争做中国好网民”等广泛开展征文、书法、绘画、摄影大赛活动。
1.征文大赛
征文作品文体不限,内容要求积极向上,展示健康的审美情趣,字数在1500字以内,用A4纸打印,注明作者姓名、单位(学校)、辅导教师。
2.摄影大赛
摄影作品须送5寸以上扩印片,并附送作品简单的相关介绍、作者姓名、单位(学校)、辅导教师。
3.书画大赛
书法作品包括硬笔书法和软笔书法,尺寸不限。
4.绘画大赛
绘画表现形式不限,可采用国画、水彩、蜡笔、剪纸、版画等。
四、参赛方式
1.本次大赛,每名选手可以分别参加征文、书法、绘画、摄影大赛的评选,但每个项目仅限一份作品参赛。凡公开发表过的作品不得参赛。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2.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参赛作品不得抄袭,如发现抄袭作品将取消作者的参赛资格。
3.大赛活动时间为:2017年9月28日至12月31日,作文大赛继续分为小学组、中学组,书画和摄影中小学合并举行。市教育局组织评选,本次大赛设立活动组织奖和辅导教师奖若干名。
4.报送作品数量分配。中、小学作文各区分别选报100篇、滕州市200篇,各区书画、摄影作品分别选报50幅、滕州市各100幅;各市直学校作文选报50篇,书画、摄影每类限报30幅。征文作品同时上报word电子文档。
5.优秀参赛作品将通过枣庄教育网、枣庄市教育局微信平台进行展示。
6.各区(市)、市直学校的报送时间为2017年12月30日前。联系电话8688238,邮箱:zz3313362@163.com。
枣庄市教育局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