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教体局,市直有关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办好继续教育,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大力提高国民素质”的要求,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9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精神,我市决定举办2019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主题
(一)时间:2019年10月19日至25日
(二)主题:推动全民终身学习,加快建设学习强市
二、活动内容
(一)推动社区广泛开展全民学习活动
面向广大城乡社区居民,特别是老年人等重点群体,开展讲座、培训、观摩、座谈等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组织社区居民多参加一次主题学习活动;鼓励图书馆、科技馆、文化馆、博物馆和体育场馆等公共场馆开展“学习开放日”“主题活动日”“专题讲座”等活动,提供学习服务,组织社区居民多参加一次文化艺术或学习体验活动;鼓励农村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家书屋、农技推广站等机构,面向农村社区开展宣讲、咨询和培训服务,组织农村村民多参加一次学习培训活动。
(二)推动教育资源向社区开放
动员组织有条件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开放大学、成人学校、社区学校、老年大学、科普学校和其他社会教育机构积极参与活动周,发挥场地、设备设施、教学资源、师资优势,就近面向城乡社区居民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参与社区老年教育,开放数字化资源及服务。
(三)推动全民阅读,建设书香枣庄
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社会组织,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统文化、科学技术等为内容,通过开展好书推荐、好书诵读、数字化阅读、书友会、书香之家等学习宣传活动,组织社区居民多读一本书,推动全民阅读。
(四)推动开展社区教育大讲堂
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国情教育、科学普及、百姓普法、公民素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人文艺术、休闲娱乐、养生保健、医疗卫生、心理健康、运动健身、早期教育、家庭教育、代际沟通、生命教育,安全教育、家庭理财、智能生活、环境保护、乡村振兴、农民技术培训、创业再就业、职业技能提升等主题,组织专家学者,面向社区居民举办若干场社区教育大讲堂。
(五)开展“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遴选认定和宣传展示活动
一是组织开展“百姓学习之星”遴选认定和宣传展示活动,认真发掘全民终身学习的励志故事和典型人物,总结当地开展社区教育、老年教育、职工教育等各类成人继续教育的典型做法和经验。
二是组织开展“终身学习品牌项目” 遴选认定和宣传展示活动,宣传展示各地大力发展老年教育、社区教育、职工教育、各类高校开展的继续教育、农村成人继续教育、农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示范县建设、学习型城市建设等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优质资源开放共享等方面的优秀工作案例和发展成果。
三、相关要求
(一)组织领导。定于10月19日至25日举办枣庄市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启动仪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各区(市)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贴人民群众需求和当地实际制订本地区活动周实施方案,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要求,节俭务实办活动,努力使活动周取得实效。
(二)工作机制。各区(市)教体局要高度重视,将活动周的组织开展,作为学习型社会建设的重要抓手,不断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发挥场地、设备设施、教育资源优势,面向当地社区居民,开展一次“终身学习开放日”活动。同时组织好本校的广大师生深入基层社区,开展系列社区教育活动。
(三)宣传工作。要结合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加大活动周宣传力度,积极联系当地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工作,营造全民学习氛围,引导更多的群众参与终身学习。各区(市)要将活动周期间开展的咨询培训服务、社区教育大讲堂、市民学习体验等系列活动项目的名称、内容、时间、地点及组织单位向社会公布,最大限度满足不同社区居民的学习需求。
(四)总结推进。要认真总结社区教育、鼓励全民终身学习的典型做法和经验,组织开展“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遴选活动。要积极参与“教育资源进社区网上博览会”和网上“社区教育大讲堂”活动,推动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资源开放共享。
各单位2019年活动周工作实施方案、活动周工作总结及图片资料请以电子版和纸质件盖章(PDF扫描也可)形式于11月1日前报送。
联系人: 邱艳丽
电话:0632-8688320
邮箱:zcjk506@163.com
枣庄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