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教育局、高新区教育办,市直各学校:
电脑制作活动对于丰富中小学生的学习生活、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实施、推动教育信息化的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为调动我市广大中小学师生电脑制作的积极性,推进活动的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我市将对电脑制作评选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辅导教师、网站设计人员和学生进行表彰奖励,现将表彰奖励办法通知如下:
一、表彰奖励范围
中小学电脑制作的评选项目(电脑作品评选,网站设计评比)和竞赛项目(中小学生机器人竞赛)。
二、表彰奖励形式
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指导学生获得省一等奖以上作品的第一位辅导教师,授予“枣庄市现代教育技术教学能手”称号;对于获得全国二等奖以上作品的第一位辅导教师并优先授予“枣庄市优秀教师”称号。同时,对获得省二等奖以上的其他辅导教师在评选枣庄市现代教育技术教学能手时,优先考虑。
参加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的学生,按照《山东省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高中期间获得全国一、二等奖的学生且符合保送生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在其统考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初中期间获得全省二等奖以上的从2007年开始,在中考时可享受加分政策。
在国家、省、市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对获得市一等奖以上作品的第一位辅导教师、网站设计人员、中小学生,颁发“创新奖”。
三、表彰奖励人员确定依据
获奖名单及教师位次以国家、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的公布文件为准,同一位辅导教师、网站设计人员只给予最高层次的表彰,不重复奖励。
四、表彰奖励人员待遇
从本年度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开始,优秀辅导教师、网站设计人员表彰随市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各项表彰活动一起公布。表彰人员在职称评定、晋级等方面享受同类别奖励的相应待遇。
五、组织领导
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及其对于辅导教师、网站设计人员和学生进行表彰奖励是一项复杂而长期的工作,事关师生的切身利益。因此,所有参与活动的人员一定要顾全大局、从严把握、认真负责。为做好中央电教馆和山东省电教馆一年一度的中小学生电脑作品制作活动,市教育局成立“枣庄市中小学生电脑作品领导小组和指导小组”(见附件)。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政策、落实经费、部门协调、统筹活动等。作品指导小组负责指导作品制作,作品复评上报,筹划比赛评比活动等。各区(市)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统筹安排,协调工作。
附件:枣庄市中小学生电脑制作领导小组和作品指导小组
二○○六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