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表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有效期 |
清理意见(废止、修改、继续有效) |
理由及依据 |
1 |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城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管理办法的通知 |
枣政办发〔2018〕20号 |
2018.8.12-2023.8.11 |
继续有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无违反法律法规情况。文件出台有效保障了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正当权益,保障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与本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有助于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
2 |
枣庄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枣庄市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 |
枣教发〔2020〕12号 |
2020.6.15 -2025.6.14 |
继续有效 |
目前省关于省属公费师范生培养、教育、就业工作每年都在持续进行中。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教师发〔2019〕1号)规定,制定本工作办法,无违反宪法和各级法律法规情况,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要求,提升我市农村学校师资队伍专业水平,做好定向我市就业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竞岗选聘工作。 |
3 |
枣庄市教育局枣庄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枣庄市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枣教发〔2021〕10号 |
2021.7.1-2023.6.30 |
继续有效 |
2021年3月,省厅下发《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的意见》(鲁教财发〔2021〕1号),明确要求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办法。市教育局会同市财政制定了《枣庄市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办法(试行)》,既是贯彻上级政策要求,也是保障学生利益,提升枣庄食堂财务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无违反宪法和各级法律法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