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政教督函〔2016〕5 号 枣庄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关于对山亭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市级评估的通知 山亭区人民政府: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县域义务 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的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2-15 作者: 点击查看:枣政教督函〔2016〕5 号 枣庄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对山亭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市级评估的通知 相关信息 暂无资料 上一篇:关于开展落实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政策自查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枣庄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6年度全市教育工作评价细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