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玉琦 黄松爱
自2003年3月,“普通高中技术课程标准(实验)”公布后,至2008年9月,先后有21个省级单位进入高中信息技术新课程实验。
为了彻底了解掌握高中信息技术课程实施的现状,我们分别在某省的9个地区开展了实地调查与研究。对48所高中的28位校长、115位信息技术教师、1700名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并对校长、教师进行了深度访谈,还对学校和信息技术课堂教学进行了实地考察。在掌握了高中信息技术课程实施现状的基础上,我们发现当前高中信息技术课程在实施层面存在一定的问题和误区,并据此思考了推进信息技术课程发展的对策。
课程认同——不容乐观
教师对课程理念、课程目标的认同对于课程的推行、落实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调查结果我们发现,教师对于课程的价值、课程的实施条件、课程的大部分内容具有较高的认同度,而对于课程理念和课程目标的认同度则比较低。
对新课程理念的理解是信息技术教师实施课程的基础。调查结果显示,85.7%的校长认为信息技术教师目前必须克服的主要问题是“尚未完全理解新课程的理念”,53%的教师也感到自己“尚未完全理解新课程的理念”。在访谈中,无论是校长还是信息技术教师都示对新课程改革的理念“把握不好”,实施起来很“困惑”,“只能摸索着向前走”。整体感觉是“听起来挺好的,实施起来困难”。
2003年公布的我国“高中信息技术新课程标准(实验)”明确把培养学生的信息素养作为课程总目标。但调查显示,无论是校长、教师,还是学生,对信息技术课程理念的掌握与理解都处于不清晰的状态。在调查中,我们分别通过问卷对校长、教师、学生就“信息技术课程的培养目标”进行了调查。在问卷中,该问题为单选项问题,但大多数校长、教师、学生都选择了多个选项。其中,只有32%的校长,21%的教师,26%的学生明确信息技术课程的培养目标为——“培养学生在信息社会生存必备的信息素养”。
因此,我们认为,信息技术课程实施者们没有较好地理解课程的培养目标——“信息素养”内涵。而这次调查反映出的更加严重的问题是,绝大多数教师认为自己不理解、不清楚信息技术课程的目标。一门课程要得到有效实施,教师、学生能够理解课程的培养目标是根本。绝大多数信息技术教师都参加过各级培训,但依然陷入课程目标理解困境,问题的深层原因除了培训方式存在偏差以外,恐怕还在于“信息素养”这一概念本身一直没有被述清楚。
2003年颁布的“普通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实验)”明确提出:“信息技术课程的总目标是提升学生的信息素养。学生的信息素养现在:对信息的获取、加工、管理、达与交流的能力;对信息及信息活动的过程、方法、结果进行评价的能力;发观点、交流思想、开展合作并解决学习和生活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遵守相关的伦理道德与法律法规,形成与信息社会相适应的价值观和责任感。”这是高度凝练国内外信息素养的研究成果后得出的。但是,综观国内外对于信息素养的研究,我们认为“信息素养”的内涵一直不够清晰,这正是信息技术教师对信息技术课程目标不能准确把握的根本原因。加强对“信息素养”内涵的研究,既是高中信息技术课程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全面有效推进的基石。因此,我们有必要在短期内尽快解决“信息素养”内涵的清晰化问题。而在此过程中,信息技术教师与信息技术教育研究者的协同研究,是提高教师对信息技术课程目标理解程度的有效途径之一。
教师专业发展——迫在眉睫
教师专业发展水平是决定课程实施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教师的专业、学历、专业发展环境等因素都是影响其专业发展的基础因素。
通过调查我们了解到,有87%的信息技术教师年龄在40岁以下。其中,30-40岁的教师占总人数的53%。第一学历为大专的信息技术教师约为46%。从事信息技术教学5年以上的教师约占总人数的66%,5-10年的占42%。有57%的教师第一学历所学专业为计算机专业,12%为教育技术专业。当前,高中信息技术教师的第一学历水平与专业知识结构相对其他学科教师队伍弱。同时,第一学历为计算机专业的教师接受的教师职业教育、信息技术课程学科教育必然有所欠缺,这些因素对于信息技术课程的实施会造成一定的不良影响。
我们在调查中感受到,大多数教师并没有意识到自身存在课程理解偏差。在校长、教师、学生的问卷中,教师“对信息技术课程实施情况的满意度”远远高于校长和学生。对课程实施达到“比较满意”程度的教师高达50%,更有23%的教师感到“很满意”。而达到“比较满意”及“很满意”程度的校长仅有17.9%,达到“比较满意”与“很满意”程度的学生也只有40.6%。教师的自我评价相对校长、学生要高出很多。
对一门新课程来说,教师培训十分重要。特别是对于信息技术教师来说,所学专业和学历严重制约了他们对新课程改革以及信息技术课程的理解,而培训应当也必须作为改善、提高当前信息技术教师素质的主要手段。可调查结果显示,虽然信息技术教师培训工作在持续展开,但能够参加国家级培训的教师很少。具体统计数据显示,从2006年到2008年3月止,仅有占教师总数5%的县乡镇教师参加了国家级培训,20%的城市教师参加了国家级培训。同时,接受国家级培训的教师数,存在城乡差距。
我们还发现,虽然有相当一部分教师参加了省级培训,但地市级、区级和校本培训并没有相应跟上。特别要引起注意的是,参加国家级和省级培训的教师存在重复现象。这也就意味着,一部分信息技术教师根本没有参加各级各类培训的机会。这是值得关注并亟待解决的大问题。
作为即将在全国高中全面推开的一门课程,信息技术课程的教师队伍建设迫在眉睫。而我国的高校中,专门设立信息技术教育专业或开设信息技术教育课程的院校还很少。高校,特别是师范院校应针对基础教育的需求尽快制订相应的解决方案,设立相关专业或开设相关课程,以满足我国高中开展信息技术课程的需要。目前,要提高现有信息技术教师的专业水平,主要还是应当通过教师培训的方式。
通过本次调查我们还看到,近半数信息技术教师希望近期“得到信息技术课程与教学相关培训”、“进一步学习信息技术学科专业知识”、“提高信息技术专任教师素质”,培训依然是大多数教师最期待的提高方式。但是,当前的培训工作中存在着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在本次调研的教师访谈中,很多教师指出,当前的许多培训存在缺乏针对性、培训效果低、信息单向传递等问题。
调查还显示,城市高中和县乡镇高中信息技术教师所期望的培训内容存在一定的差别。城市高中的教师更期望能得到“进一步学习信息技术学科专业知识”的培训,而县乡镇高中的信息技术教师则更倾向于得到“信息技术课程与教学相关培训”。因此,今后有关部门在开展培训时,有必要对教师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切实满足不同地域、不同层次教师的需求。
教学评价——有待规范
科学的教学评价是保证信息技术课程教学系统正常运行,并促进其不断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激励学校、教师、学生向更高层次目标发展的动力。
关于信息技术课程的评价一直有很多不同的方式与认识。当前,对学生的评价主要来自地方统一的学业水平考试和平时教师的评价。在对信息技术教师进行的问卷调查中,我们试图通过“您认为信息技术课程评价学生的主要依据应该是什么”一题,了解对教师对信息技术课程评价的看法。该问题为单选题,但回收的问卷中却呈现出很多复选回答。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教师对评价体系的迷茫。各有48%的教师认同“课堂现”与“兴趣、态度”是评价的主要依据。同时,另有8%的教师只选择了“考试成绩”,19%的教师只选择了“课堂现”,11%的教师只选择了“作业情况”,28%的教师只选择了“兴趣、态度”。
基于这种情况,我们认为,在信息技术课程中,对学生的评价处于不统一、不规范的状态。这一点在教师访谈中也能够感受到。有一部分教师根据学生平时的课堂现进行评价,而这主要依靠教师的印象;有一部分教师根据学生的作业进行评价;还有一部分教师通过考试来进行评价。缺乏统一的并能得到教师普遍认同的评价方式是目前评价不规范的主要原因。而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方式,除了需要研究人员和教师的进一步协同研究之外,更重要的是,要让教师真正理解评价所依据的理念——新课程改革理念。
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是规范信息技术课程评价的根本。而科学的评价体系要建立在清晰的信息素养内涵之上。因此,目前我们只能试图建立起一种相对有效的评价体系。在制订评价体系时,我们还应注意评价体系的可操作性、诊断性和学生的参与性等问题。
通过以上调查,在感受到信息技术课程得到了一定推进和发展的同时,我们对信息技术课程有了一个新的感悟——那就是信息技术课程实施任重而道远。当前,无论是信息技术课程的核心——信息素养内涵的明晰,还是课程评价体系的构建,以及信息技术教师发展都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深刻问题。一门新课程的设立、发展、改革本身就是一个互动调试的过程,问题已清晰,需要的是信息技术教育者、研究者、管理者共同努力,制订积极可行、切实有效的方针策略,以促进学生信息素养的培养和学生发展为最终目标,使课程得以不断更新、完善和发展。
教学展开——亟需改进
调查中我们发现,信息技术教师对信息技术教材的认识、信息技术课程教学方法的运用以及对于学生学习状态的掌握等方面亟待改进。
访谈中,教师们对教材的问题反映比较大,有95%的教师对教材提出了质疑。县乡镇信息技术教师接受访问时的典型话语是:“教材的内容不具体”,“起点不适合农村学生”,“不知道怎么利用现在的教材”,“不如以前的教材实用”等。而城市高中的信息技术教师则认为:高中信息技术教材与初中的教材内容衔接得不好,难的过难,简单的过于简单。某省级重点高中的一位信息技术教师认为,现在使用的教材符合新课程改革和信息技术教育的理念,给教师提供了非常大的自由发挥空间,有利于教师根据学生的情况制订适合的教学方案,并利用新的教学手段和方法,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学生的信息素养。然而,目前能够对教材具有这样认识的教师还只是凤毛麟角。
对于教材在教学中的运用,学生们的要求和教师的实际情况并不一致。学生们认为,当前信息技术课堂教学内容的丰富程度为“一般”。约有65%的学生“比较喜欢”和“非常喜欢”课上教师能够有自己新颖独特的教学设计,而不拘泥于教材内容的介绍。
与其他学科比较,信息技术课程的独特性恰恰在于它与学生的实际生活紧密联系。然而,来自学生的调查结果显示,现有的信息技术新课程教材以及课堂教学内容的实用性“一般”。当前的课程资源仍然主要集中在教材上,而教材内容的选取和编排不能充分适应不同地区学校学生的实际需要。教师应该在充分理解和把握新课程标准的基础上,因地制宜、适时选取与学生学习和生活相关的课程资源,充实课堂教学内容,真正做到课程内容能够满足学生的实际需要。
关于信息技术课程的教学方法,教师的认识和实践层面存在一定的矛盾。如图2所示,教师对信息技术课程主要应当运用的教学方法都能予以认识上的足够重视,都明确教学时应当普遍采用多种教学方式。但在访谈过程中,绝大多数教师谈到,在教学中主要采取“讲练结合”的教学方法,其他教学方式只是偶尔使用。这一点在我们录制的47堂信息技术教学录像中也有体现。教师们很少使用“任务驱动”与“主题教学”这两种教学方法。当被问及其原因时,教师们说,一方面是因为对这两种教学方法不是很理解,另一方面是因为当运用这两种教学方法时,课时不够用,学生配合度不高,环境不允许。
教学方法的恰当运用主要来自对课程理念的透彻理解,而教师对于课程理念以及信息技术课程目标理解的不足,使得教师在教学实施中遇到了难以突破的瓶颈。要完成理念的转变,不仅要靠教师自己不断学习、思考,还需要相关职能部门不断开发、提供更多的有效学习资源,促进教师教学理念的转变。
我们知道,教师的教学设计应当建立在对学生学情充分了解的基础上。但在本次调查中,我们发现,教师对学生的了解还不够充分。只有43%的教师认为学生对信息技术课程感兴趣。而学生问卷则显示,高达83.8%的学生赞成在高中开设信息技术课程,并有71%的学生有信心学好信息技术课程。同时,也有较多学生认为信息技术课程存在课时不足问题。
在访谈中,教师普遍认为学生对于信息技术课程只是“三分钟热度”,很快就会失去兴趣。而调查同时也发现,学生对信息技术课程是感兴趣的,并希望有机会多学习,只是信息技术课程的内容、教学方式没有能够满足他们的兴趣和需求。在对学生的调查中,仅有不到30%的学生认为信息技术课程的内容是“丰富”或“比较丰富”的。
另外,信息技术教师普遍认为,信息技术课程不作为高考科目是影响该课程实施的主要原因。约有60%的教师认为,现行教育评价机制制约了高中信息技术课程的实施。因此,87%的教师认为信息技术课程应该成为高考科目。然而,对学生的调查则让我们看到了与教师们迥异的想法:只有23%学生认为信息技术课程是否为高考科目会比较大地影响他们对该课程的学习。(作者为:董玉琦,东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研制组共同负责人;黄松爱,东北师范大学传媒科学学院副教授)
信息来源:《中国教育报》200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