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山东省对为期3年的首轮高中课程改革进行了系统的调研与反思。尽管课程改革取得了重要进展,但是,违背课程方案随意增减课程课时、加班加点的现象突出,学生课业负担仍然过重;高中课改的核心内容———选课走班未能有效实施;教师专业发展的有效机制尚未全面建立;考试评价制度改革滞后,对高中课改的积极导向作用尚未真正体现,等等。
高中课程改革在我国基础教育由外延发展向内涵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居于核心地位,全面贯彻高中课程方案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关键环节,而高中课程改革作为具有全局性、历史性、艰巨性的教育变革,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在坚持中推进,在深化中突破。自2008年起,山东省推动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再出发”。
强力规范办学行为,为深化课改创造良好环境
不切断“时间加汗水,加班加点”的违规办学之路,就不可能开辟出“尊重规律,依靠科学”的素质教育道路。规范办学行为是推进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是落实课程方案、深化课程改革的基本前提。只有强化规范办学行为,才能促使学校和教师的眼睛“向内看”。只有研究教育规律,注重教学效益,促进内涵发展,才能从根本上为教育的健康和谐发展创造基本环境。由此,山东省把规范高中办学行为作为推进素质教育的第一步,实行严格的督导、检查和问责制度,构建起立体化、全方位的检查方式。
2008年以来,仅省教育厅就组织对普通高中督查100余次,有20多所违规学校校长被处理。规范办学行为,为课程改革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和良好的实施环境。
抓住关键环节,大力推行“选课制”与“走班制”
通过具有全面性、基础性、多样化、选择性的课程设置和教学实施,实现学生对课程的自主选择和个性发展,是此次高中课程改革的根本价值追求。而这一理念的实施,有赖于“选课制”和“走班制”的真正建立。
2008年以来,山东省先后出台了《山东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及教学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文件,采取典型引领,实施课程规划审查、备案与公示制度,加强专项督查调研,实施规范化学校验收“一票否决”,建立高中课程网上选课管理等制度,推动所有普通高中从2008级学生起,全面落实“选课制”,推行“走班制”。山东省计划用3年时间,分类推进,使省级、市级规范化学校和一般学校选修模块数逐步分别达到70%、60%、50%以上的开设率,尽力满足学生对课程的自主选择权。
建立跟进式培训机制,为教师提供专业发展保障
高中课程改革是一个需要持续推进、不断深化的事业,每前进一步,都离不开教师队伍专业素养的提高。因此,必须努力保障全省10万高中教师的全员性、持续性专业发展。
自2008年起,山东省依托自主开发的山东省教师远程研修平台,建立了远程研修与校本教研有机结合的教师全员持续跟进式培训制度,连续两年成功实施了10万高中教师全员远程研修。在研修过程中,课程专家和指导教师始终与研修平台同步,实行多层次、多形式的跟踪指导和交流。远程研修极大地释放了教师专业发展的热情,有效地解决了全省高中教师同步学习、共同发展的难题。
加强评价制度改革,构建促进课改的长效机制
考试评价制度改革是保障高中课程改革顺利进行的内源性、根本性因素。一是严格规范、严密组织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把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作为加强高中管理、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二是规范综合素质评价的项目和内容,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生选课情况、公民素养以及高中期间的标志性成果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为每位学生建立客观真实的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三是稳步推进高校招生制度改革,引领素质教育向纵深发展。特别是从今年起,山东省在1∶1.2投档的基础上,在两所高校开设教授录取试点,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首次真正成为高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
信息来源:《中国教育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