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留意一下,你会发现这个新学期非常特别。在经历了四川汶川地震之后,学校安全和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成为人们共同关注的热点,教育部和中央电视台还共同推出了安全教育特别节目《开学第一课》。同时,随着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和中国军团的金牌大丰收,如何推动全民健身包括学校体育的同步发展也成为校园内外热议的话题。
8月22日,《安徽省全民健身条例》通过审议。条例规定,学校应按国家规定的课时实施体育教学,开展课间操、课外体育活动、课余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保证学生每天至少锻炼一小时。9月12日,北京市教委下发《关于加强中小学体育课程教学的意见》,明确要求建立中小学体育教学监控机制,优先安排体育课。
青少年体质持续下降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我国从1985年开始进行了4次全国青少年体质健康调查,结果显示,最近20年,我国青少年的体质在持续下降,主要表现为学生肺活量、速度、力量等体能素质持续下降,肥胖率增长,眼睛近视率逐年上升。在如此严峻的形势面前,应该说,任何有利于促进学校体育的决策,其积极意义都是不容置疑的。尤其是以地方法规的形式对学校体育作出要求,更把学校行为上升为法律行为,意味着对体育的重视从宏观进入了更加具体的微观阶段。
然而必须清醒的是,相对于“立法”,“执法”层面的困难更大。近年来有关专家对学生体质下降发出的警示不可谓不多,然而学校体育的开展事实上非但没有改观反而有继续式微的趋势。以法规的形式作出要求,也客观上说明了“保证学生每天至少锻炼一小时”并不容易。去年4月29日,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曾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一次亿万学生集体锻炼一小时活动,影响颇大,随后有关部门要求把“每天锻炼一小时”常态化。不过很显然,“集中锻炼一小时”活动的成功实施是以行政命令的形式,要求全国学校在那个统一时刻停止其他活动而得以保证的,形式意义高于实际意义。而对于常规要求下的每天至少锻炼一小时,又该如何有效落实呢?
仍以《安徽省全民健身条例》为例,其具体表述为:学校应按国家规定的课时实施体育教学,开展课间操、课外体育活动、课余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可是,体育教学、课间操尚还比较清晰,课外体育活动到底是什么样的要求呢?中小学课表中,通常下午都有一节名为“课外活动”的课程,如果把它算上,“每天锻炼一小时”的要求或许不成问题。可实际上,在升学的压力下,就算学校不再把课外活动时间占用来开展文化课教学,学生也可能“自觉”把它变为自习时间,让“课外活动”名存实亡。退一步讲,即使学校能不以眼前的升学率为重,积极响应要求,引导学生在课外活动时间放下书本,大概也只能做到让学生自由活动,因为要求所有学生同在课外活动时间活动,对大部分学校来说,场地、师资都难以满足需要。然而自由活动能和锻炼一小时画等号吗?
说到底,要保证学校体育高质量开展,一方面要改变思想意识,不为纯粹的升学率所累而只注重文化课教学;另一方面,更需要科学的投入和保障机制,这既包括师资的投入,也包括设备、场地等的投入,还包括制度的完善。否则,“每天锻炼一小时”即使不被繁重的文化课所淹没,也难免异化为乱哄哄的每天“放羊”一小时,于学生体质的提高没有实际价值。
信息来源:《现代教育导报》综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