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在各级各类学校中广泛深入地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吸引广大青少年学生走向操场、走进大自然、走到阳光下,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一是全面开展学生的阳光体育运动。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全面推进学校体育活动的开展。市教育局、体育局、团市委联合下发文件要求“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做好学校体育工作”。全市各学校都组织了适合各自特点的学校体育活动。市及区(市)教育局对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了了深入细致的检查。学校以“达标争优、强健体魄”为目标,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做到每天锻炼一小时,掌握日常锻炼的体育技能,形成了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
二是滕州市、市中区、峄城区和以枣庄三中为龙头的市直学校,在体育课教学和课外体育活动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课余体育训练,提高学生的运动技术水平,认真做好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工作。建立了优秀体育学生选拔、训练、输送相衔接的培养机制。市中区开展了小型多样、单项分散、基层为主的小篮球、乒乓求等学校体育竞赛活动;薛城区举办了“第二届中小学体育艺术节”;滕州市、市中区、峄城区等教育局分别举办了大型综合性运动会等等,有力促进了学校体育工作的开展。(陈 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