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亭区教育局坚持将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以普法促进用法,以用法推动普法,普治并举,切实加强教育执法监督,积极推进依法治教。
一是积极推进教育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从建章立制、优化机制入手,进一步建立健全教育教学规章制度,依据教育法律法规,制定了《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山亭区教育局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文件,使全区教育教学工考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学校坚持教代会制度,依法加强民主管理,各项制度制定均须教代会审议方可执行,积极实行政务、校务公开制度,使教职工对学校重大事务和涉及教职工利益的事项具有知情权、发言权、监督权,增强依法行政和管理的透明度。
二是建立健全教育执法责任制。将有关执法责任分解到局机关各股室,明确实施主体和职责,建立起一把手负总责的教育执法责任制和教育行政评议、考核制度,层层签订教育执法责任书,切实增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的自觉性,真正把依法行政和管理落实到教育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三是认真开展综合执法检查工作。积极与区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综治办、公安、工商、卫生、建设等部门联合执法,建立了联合执法协调制度,坚持经常性督察和专项督察相结合,定期开展教育执法检查工作。先后开展了落实《义务教育法》、《教师法》、《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治理校园周边环境、教育经费、教师工资发放、校舍维修改造、“三亮三改工程”、校务公开等规范办学行为、“两基”巩固提高等多项督查,对违背教育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保障了全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文明、和谐、高效的大好局面。
(陈超 陈祥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