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市教育局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受主义、弄虚作假等行为;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管理使用和关键岗位的监督;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坚持廉政建设定期检查和纪委书记谈话制度,对管辖范围内的单位要主动开展检查,对重要事项主动参与监督,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主动向党委汇报,对违纪问题坚决予以查处。
二是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加强教育行政机关作风建设。各市教育局要求各级教育行政机关,要经常开展干部行为规范、廉洁从政和从政道德教育,教育干部严格执行党纪国法、遵守公务员行为规范;积极推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清理行政权力,制定权力运行流程,在“网上政务大厅”公开透明运行,实现网上审批、办事、查询等功能,简化办事程序;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规定,认真开展机关效能监察。加强机关及直属事业科室、直属学校的财务管理。
三是规范办学行为,努力塑造教育良好形象。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收费必须经市物价部门批准,严格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中小学招生要严格执行省、市制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控制招生班数和班额;要不断深化校务公开工作,招聘教师、招生、收费以及与群众利益相关的事项要全部公开;继续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采取上下联动、内外结合,面向社会、各界参与的方式进行,重点解决办学行为、教师师德、学校风气、教育教学、文明服务、机关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边评议、边整改。积极争创省、市教育行风窗口单位。
四是坚持从严治教。建立有效的信访举报处理机制,加大查办案件的工作力度。严肃查处在师资招聘、招生、考试、收费中徇私舞弊、严重损害教育形象和群众利益的案件,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案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与纪检监察部门沟通和联系,请纪委领导作反腐倡廉形势报告,进行党纪、政纪和警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