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提高课程意识,全面落实课程方案。认真落实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试验)》,执行好《山东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及教学指导意见(试行)》。各校要严格按照国家课程计划的规定,开全课程,开足课时。
二是规范作业量。学生家庭书面作业实行总量控制,由学校教导处或年级组负责人把关。
三是规范学生作息时间。要按照省有关规定要求,全区统一学校作息时间,并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双休日时间由学生自主支配,学校教学资源如图书馆、实验室等应当向学生开放,供学生组织活动使用。
四是规范评价考试招生制度,应从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和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出发,眼睛不能只盯着分数,不能只关心学校的升学率。
五是规范高中办学行为。从2008年入学的新生开始,高中文理分科不得早于第二学年末。根据教育公益性和普通中学政府办学为主体的原则,积极推动改制中小学校恢复公办性质。
(陈 超 陈祥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