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坚持以人为本,把“管人”向“育人”转变,促进了人的发展,提高管理的品位。
一是坚持依法治校,以制管理。要求各学校认真学习落实《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等法律规定,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推进新的课程方案,严格收费、安全等工作制度,实现了依法办学。立足学校实际,做到有章可循,有制可依。同时建立了富有活力的内部管理体系,改革修订了新的《教师评价方案》、《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等,实行竞争上岗,全员聘任,绩效工资,把教师工作的重心引导到实施素质教育上。对校长的考核,实行信任投票制,校长的业绩由教师说了算,既深化了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又调动了教师的工作热情。
二是坚持集体决策,民主管理。学校是大家的,大家的学校大家管理。这是滕州市一直坚持的管理原则。其决策程序是:校长办公会拟订方案——校委会讨论——全体教师表决——落实方案。学校决策拍板、规则制定依靠大家,每日、每周、每学期、每学年的常规管理由大家来做,人人有事干,事事有人干,增强了大家的主人翁意识,实现了管理的自动化。
三是坚持以人为本,实行人文管理。重视干部队伍建设,尤其重视干部的培养和锻炼,形成了一支业务精、能吃苦、会干事的领导集体,真正成了学校发展的支柱。加强师德建设,长期坚持开展“修师德,正教风”、“贯彻师德规范,弘扬伟大师魂”等活动。重视教师专业成长,把校本教研、周二教研日、集体谈课、撰写教学随笔等活动作为教师专业成长的基点,组建教研协作区,定期开展教学研讨活动,在研究中提高,在提高中研究,让新课改真正植根于教师,扎根于课堂。
(陈超 马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