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按照滕州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滕州市教育局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基教科、安监中队、职成教科等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对全市学前教育机构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教育和集中专项整治活动。活动主要分四个阶段进行,分别是调查摸底、集中整治、检查验收、规范管理。此次清理整顿非法民办学前教育机构专项行动,市教育局分别联合了市卫生局、物价局、建设局、公安局、安监局、司法局、人民法院、各镇街人民政府,开展全面联合执法行动。分别对学前民办教育机构办园资质、设施安全、幼儿饮食卫生、车辆管理、教育收费、教职人员资质等全面督察检查,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与协调,依法履行对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的管理职责,确保全市学前教育规范、健康发展。
二是严格审批程序,明确监管责任。对全市非法民办学前教育机构清理整顿工作,实行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滕州市教育局和各镇街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审批各类学前教育机构,未经审批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新设学前教育机构。同时,滕州市教育局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开辟专栏及开展致村(居)民一封信等灵活多样的形式,集中时间,广造舆论,将整治非法园的目的意义、科学保育的重要性、幼儿安全得不到保障的后患严重性向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宣传。对已下达暂缓注册通知书的民办幼儿园进行彻底复查,督促其改造园舍建设、消防设施、食堂、校车等,对无法改造或限期未能整改完毕的,下达依法取缔通知书。对依法关闭幼儿园进行集中清理关闭,对拒不关闭的非法幼儿园视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扣押财物和查封,并由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三是落实部门职责,建立长效机制。滕州市教育局分十个小组,由局党委成员及市政府教育督导室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分别对包片、包点所辖民办幼儿园,进行彻底督查清理。全市共清查出非法民办学前教育机构177处,在园幼儿10803人。其中75 处办园条件基本合格,各镇街政府分别下达了暂缓注册书面通知书,102处不符合办园条件,被依法取缔。市教育局针对清理整顿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总结,不断加大常规性的管理督查力度,并建立健全了联席会议制度、联动制度等工作制度,确保清理整顿非法民办学前教育机构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是强化校车监管,避免事故发生。滕州市教育局对全市非法民办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情况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镇街政府和镇街教委办进行了调查摸底。据统计,目前全市有接送学生的车辆85辆,其中有47辆应进行依法办理有关手续,有36辆属于非法营运,不具备接送学生的条件,应依法取缔。滕州市教育局分别达了整改指令书,要求进行限期整改或依法取缔。市教育局印制了15万份《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交通安全倡议书》,发放到每一个中小学学生手中,同时要求家长和学生在倡议书上签字,并提出有关意见和要求。3月5日,滕州市教育局联合市交警大队对城区43处中小学幼儿园学校分管安全校长、安全管理人员、校车驾驶员160余人进行了交通安全知识培训。并联合交警部门,制定出台了《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活动方案》,建立校车管理台帐,统一校车标志,与校车所有人、校车驾驶人员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切实把校车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同时积极配合交警部门,严查校车超载超速,严查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