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教党发〔2013〕4号
中共枣庄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加强全市
教育系统反腐倡廉示范教育基地建设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教育系统反腐倡廉示范教育基地建设,推进全市教育系统反腐倡廉教育长效机制建设,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科学化水平,现就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要求
全市教育系统反腐倡廉示范教育基地建设,要以教育系统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以培养优良的党风政风和师德师风为核心,以弘扬先进的廉洁从政从教思想为主要内容,以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利观、地位观、利益观为目标,不断完善廉政内容、突出廉政主题、提高教育效果,努力把示范教育基地建设成为全市教育系统广大干部教师接受廉政教育、加强党性锻炼的重要场所,广大师生培养廉洁意识、弘扬清风正气的重要阵地,青少年学习廉政知识、陶冶道德情操的重要课堂。
二、具体标准
依托勤廉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事迹展览、荣誉室、活动室等,建立反腐倡廉示范教育基地。通过先进事迹报告会、观看先进事迹展览等形式对师生进行勤政廉政示范教育。
1.设立陈列、展览勤政廉政廉洁从教先进典型、先进事迹、荣誉的固定场所;
2.设置勤廉先进典型事迹的宣传图板、资料、音像制品、史料;
3.配备播放勤廉先进事迹的电化教学设备;
4.具有相对固定的讲解人员;
5.制定先进典型展览管理制度;
6.具备参观学习先进典型的统计、登记等相关台账资料。
三、考核评定
(一)全市反腐倡廉示范教育基地按建设管理范围分为市、区(市)两级。市级反腐倡廉示范教育基地由市纪委统一组织评定,并颁发标牌。市教育局负责市直学校申报推荐工作。
(二)区(市)级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由各区(市)自行组织评定。
四、工作要求
(一)拓宽视野,服务大局。要高度重视反腐倡廉示范教育基地建设,坚持高起点、高标准,注意拓宽思路,开阔视野,把反腐倡廉示范教育基地与各类爱国教育基地、青少年传统教育基地、精神文明教育基地建设结合起来,充分利用教育系统宣传思想文化的资源和力量,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二)突出主题,体现特色。要注重突出反腐倡廉示范教育基地的“廉政”主题,在基地的规划建设、布展陈列和开展教育活动的内容、形式等各个方面,不断充实廉政内容。要立足示范基地的性质和特点,注重挖掘特色资源优势,因地施建、因地施管、因地施教,着力增强基地的感染力和影响力。
(三)加强管理,规范运行。要加强对示范基地的领导和管理,建立健全保障机制,确保人员、责任、经费和服务到位。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加强示范基地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四)发挥作用,增强实效。要坚持载体共建、资源共享、设施共用的原则,认真组织广大干部教师和青少年接受教育,着力提高反腐倡廉示范教育基地的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其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中共枣庄市教育局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