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教育局、高新区社发局、市直学校: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和省教育厅要求,经研究,现就2009年元旦期间全市中小学校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市中小学校元旦放假时间为1月1日至3日,共3天。其中,1月1日(星期四、新年)为法定假日,1月3日(星期六)为公休日,1月4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1月2日(星期五)。1月4日(星期日)可以安排补上1月2日(星期五)的课程。
二、全市各级中小学校要认真遵守放假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任何形式的补课和自习,并切实做好学校值班工作,确保学校安全,使广大师生度过一个愉快的假期。届时省教育厅和市、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将加强督察,对有违规行为的学校,一旦发现,将予以严肃处理。
请各区(市)将此通知精神迅速传达到各中小学校。
二OO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