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科研字〔2009〕1号
关于做好首批省、市级教学示范学校
重点研究项目鉴定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教育局教研室、教科所(室)、高新区教研室,市直各学校:
为做好枣庄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成果鉴定和结题工作,提高课题研究质量,促进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根据《枣庄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现将结题办法通知你们,希望你们认真做好申报组织工作。
一、结题条件
1.按计划完成预定的研究目标。
2.课题研究报告已经完成。
3.反映课题研究过程和研究成果的材料已经整理齐全。
二、结题程序
1.课题结题分为三个阶段,课题组自查阶段(2009年3月25日—4月15日)、区(市)教科所初查阶段(2009年4月15日—30日)、市教科所评审鉴定阶段(2009年5月和9月)。
2.课题组需要填报送以下材料:《枣庄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一式两份,《重点项目研究目标责任书》,课题研究报告,全部研究成果和课题研究过程材料等。
3.区(市)教科所(室)初审,将初审结果和名次于规定时间内报市教科所。
4.市教科所组织专家组进行现场鉴定,并召开成果推广会。
5.根据《重点项目研究目标责任书》的要求,未通过鉴定的课题予以撤销,同时建议撤销教学示范学校荣誉称号,三年内不得申请新课题。
6. 《枣庄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可登录枣庄教育网下载,网址:http://www.zzjyw.cn。
二○○九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