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教育局:
现就2009年高中(中专、中专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育教学能力测评范围
2009年参加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且两科成绩合格证(含2008年教育教学能力测评不合格者),在枣庄市各区(市)报名申请高中、中专及中专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者。
二、测评地点
枣庄市市中区实验小学(枣庄三角花园西,中心街33号)。
三、申请测评者所带材料
申请测评人参加测评时须带身份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贴好照片),同时交近期一张小2寸正面免冠照片,用于办理证书。申请普通高中及中专文化课教师资格者,自带所申请任教学科高中一年级第二学期使用的必修模块教材、参考书及备课用文具;申请认定中专专业课及中专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自带所申请任教学科(现任教学科)教材同版本2本、参考书及备课用文具。申请测评人员报名时缴测评费180元/人。
四、测评时间
参加上午测评的人员,当日7:30前到测评地点报到,抽签决定测评顺序;参加下午测评的,当日13:00前到测评地点报到,抽签决定测评顺序。
请各区(市)及时通知申请测评人员,做好参加测评准备。
附件:测评时间安排表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