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教办发〔2009〕28号
关于做好中小学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教育局、高新区教育办,市直各学校:
暑假将至,为了使中小学校合理有序地安排好假期的工作和生活,保证广大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平安快乐、充实而有意义的暑假,现就做好中小学暑假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安排暑假时间
要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全省中小学寒暑假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教基字〔2008〕12号)和《枣庄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全市中小学寒暑假工作的通知》(枣教办发〔2008〕17号)精神,统一安排放假时间,严禁随意增减假期时限。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暑假放假时间(按照公历计)为
(二)普通高中:暑假放假时间(按照公历计)为
中学新生军训应纳入社会实践或选修课程,在9月1日后进行,具体军训时间初一新生不得超过7天,高一新生为7—14天。暑假开学前可提前安排一天时间报到。
二、切实加强学校假期的安全工作
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暑假时间长、不安全因素多,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尤为重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充分认识做好假期学校和师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工作作为假期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家《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根据中小学生的年龄特点,研究部署放假前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各项内容,把安全教育工作做足、做细、做实。
当前正值汛期,既是强降雨、雷击等自然灾害的高发期,也是中小学生意外事故,尤其是溺水、交通事故的高发期。对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务必在暑假前一周集中进行一次再教育、再动员、再检查、再部署,进一步加大安全教育力度,利用板报、广播、校会、班团队活动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食品卫生、防火防电、防自然灾害、防溺水等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广大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护自救能力,特别要加强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尤其要教育学生不在无
加强校舍、校园的安全管理。从现在起,要对学校安全隐患如校舍、厕所和校园围墙等进行一次彻底的排查,确保不留空白和死角。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整治,对被鉴定为D级危房的校舍要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停用和安排拆除,属于B、C级危房的要及时进行维修和加固,同时在施工工地设立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确保施工安全,坚决杜绝因校舍倒塌造成重、特大师生伤亡事故的发生。要加强门卫管理,严防社会闲散人员进入校园。要加强校内重点部位的值班巡逻,落实防范措施,严防发生各类安全事故。暑假前要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特别是对水电线路、配电设施的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治各类安全隐患。
加强饮食卫生管理。夏季是肠道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的高发季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食堂管理,确保饭菜质量和食品卫生。要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教育学生不吃不洁食品、不吃过期变质食品,不喝生水,防止“病从口入”。要做好食堂、教室、宿舍和厕所等公共场所以及饮用水设施的清洁与卫生消毒处理工作。要按照中央和省、市的有关部署要求,认真做好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工作。
三、规范中小学校的假期工作
学校要充分利用假期时间积极参与组织的校长和教师培训,进一步提高学校管理者和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水平。学校要建立雨季汛期预警体系和防灾预案,坚持学校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任何地方和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假期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不得参与、动员和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禁止学校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培训班。中小学校不得在假期以领取考试成绩单为名通知学生到校。禁止教师有偿家教。
四、科学指导中小学生的假期生活
立足于丰富人生阅历、增强实践能力、培养创新精神,要以全省统一规划使用的《暑假生活指导》为抓手,为学生提供系统科学的假期生活指导。根据新课程改革要求,促进学生走向社会、接触社会、了解社会、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增强社会责任感,培养并提高学生社会交往、组织管理、分析思考、实践创新能力,因地制宜,组织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开展诸如参与社区管理、义工、绿色环保等活动。继续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华夏文化促进会中国民主促进会山东省委员会关于开展山东省首届中小学生读书系列活动的通知》(鲁教基字〔2009〕5号)和《枣庄市教育局关于开展首届中小学生读书系列活动的通知》(枣教函字〔2009〕18号)要求,鼓励和引导中小学生多读书、读好书;指导和帮助有条件的学生游学天下、历览民情、体察社会、自主实践,使学生在“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成长道路上磨砺意志、增长智慧、丰富人生。学校要积极提供尽可能多的资源为学生的自主探究和实践活动提供帮助,免费向服务区域内的中小学生开放学校的图书、艺术、体育和实验室等教育和活动设施,使学校成为引领社会、服务社区、传播先进思想的文化科技教育服务中心。
二○○九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