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对国庆节放假期间部分学校违规办学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各区(市)教育局、高新区教育办,市直各学校:
现将《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对国庆放假期间部分学校违规办学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鲁教基函〔2009〕3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大规范办学行为宣传力度,未张贴《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的学校,在校门口、宣传栏等显要位置张贴,并附省教育厅举报邮箱(xxwgjb@vip.163.com)、市教育局举报邮箱及举报电话(xxwgjb-zz@163.com 3324615)。
二、目前,有个别寄宿制学校及高中学校晚自习存在值班教师过多现象,各区(市)教育局要加强检查,相关中小学校要加强自查,杜绝将晚自习划分到学科或教师名下等违规行为,学校根据各自情况,合理安排值班人员。确保学生双休日的自主支配权、晚自习的自主学习权、师生的合法休息权。
三、市教育局根据情况进行抽查,对查实的违规办学行为进行全市通报,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对国庆节放假期间部分学校违规办学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对国庆节放假期间部分学校违规办学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
鲁教基函(2009)37号
各市教育局: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中小学办学行为,维护师生合法的休息权,确保全省中小学师生度过一个轻松、愉快的假期,国庆放假期间,我厅组织力量对全省中小学规范办学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及我厅处理意见通报如下:
放假期间,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努力把假期还给学生,师生的休息权得到较好保证。但是,仍有少数学校包括复读学校存在不同形式的违规行为。
经查,茌平一中在放假期间组织学生到校上课,临沂高新实验中学周六安排课程、晚自习分配到学科,招远一中阻碍省检查人员进校检查。上述学校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为严肃纪律,经研究决定,撤销茌平一中省级规范化学校称号,对临沂高新实验中学、招远一中全省通报批评,责成有关市教育局协调当地县(市、区)政府对上述违规学校负责人作出严肃处理,处理结果于2009年10月16日前报我厅基础教育处。
严格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希望各地、各中小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地贯彻国家和省有关教育政策规定,切实把规范办学行为作为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抓手,推动全省中小学素质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九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