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教发〔2013〕76号
枣庄市教育局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常规管理工作的
意见的通知
各区(市)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常规管理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常规管理工作的意见
枣庄市教育局
2013年9月23日
附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常规管理工作的意见
多年来,围绕学校常规管理,我市中小学校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对提升办学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扎实推进素质教育,起到重要作用。但还有不少学校在常规管理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制度建设不完善、工作措施不到位、执行规定不细不严、管理过程存在盲点等问题,这不仅与当前推进素质教育要求不适应,也影响和制约着学校及区域基础教育的办学水平和质量,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下决心予以解决。为此,现就加强全市中小学常规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常规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学校常规管理是学校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包括教学管理、学校行政管理、德育工作管理、教职工管理、校园环境管理、学校安全管理等方面。加强学校常规管理,是提升学校管理水平、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基本要求,也是促使学校走内涵发展之路、从根本上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对于巩固发展已有教育改革成果,深入推进素质教育,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必须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中小学校常规管理作为大事摆到重要日程,采取有力措施抓紧抓好。
二、突出工作重点,提高常规管理成效
按照省、市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各项工作要求和工作重点,各中小学校要在全面落实《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 (鲁教基字〔2007〕20号)等各项学校常规管理要求的前提下,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1.加强教学管理
强化课程刚性管理。课程是国家意志的体现,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要按照《山东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及教学指导意见(试行)》(鲁教基字〔2008〕21号)、《山东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设置指导意见(试行)》(鲁教基字〔2003〕12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08〕9号)等文件要求,开齐开足开好各级各类课程,尤其是要保证音体美、综合实践、健康教育等必修课程和地方课程、学校课程等薄弱课程的开设,确保课时数。加强实验教学管理,确保分组实验、演示实验的开设。学校要不断开发、完备学校课程和综合实践课的课程资源,进行实质性地开课。各中小学要建立学生家庭作业审查和检查制度,作业总量不得超出有关规定。
严格执行《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考试管理规定》(鲁教基字〔2009〕18号),规范各种学科竞赛、考级等活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划片招生,不得举行和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任何统一考试、竞赛或其他考级考试等活动。普通高中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与学科竞赛有关的有偿补习、培训辅导等活动。普通中小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除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以外的任何考试和培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和中小学校不得以教育质量监测等名义组织学生进行统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排队并公布名次,不得按考试成绩给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排队并公布名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和学校不得以学生考试成绩作为评价或奖惩教师和学生的主要标准。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成长记录,完善成长档案。中小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或特长班。
2.严格实行“五公开”,加强作息时间管理
学期初公开课程表、课时、教师科任一览表、作业安排、考试安排。区(市)所有中小学“五公开”内容经各区(市)教育局审核,在学校公示栏或者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各区(市)对教师任课一览表进行严格审查,严格实行兼课跨年级、跨班级。
加强学生在校时间管理和节假日安排。学校不得在节假日组织学生到校上课或补课,坚决把时间还给学生。义务教育阶段走读生不准统一上晚自习,各中小学寄宿生晚自习实行上报制度,由各区(市)教育局进行审批,市教育局备案,且晚自习不得分配到学科或安排教师上课。学校要根据作息时间,合理确定校门开放时间,对个别家长因上班不得不提前送学生到校的,要保证学生能够及时进入学校,进入教室,确保学生不在校门外等侯。对于因故提前到校和不能及时离校的学生,学校应开放学习和体育锻炼等设施,以方便学生自主活动,同时要安排值班教师,做好管理工作,组织好学生入校、离校,确保学生安全。
3.认真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有关规定
要按照《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实施意见》(鲁发〔2007〕22号)要求,确保体育课的开设和体育锻炼时间的落实。体育课时:小学1—2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切实保障学生每天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各中小学要全面实行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每天上午统一安排半小时的大课间体育活动,当天没有体育课的班级,学校下午必须安排l节体育活动课。
4.加强德育工作管理
学校要切实加强对德育工作的领导和德育工作的落实。认真执行《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和《小学德育纲要》、《中学德育大纲》的各项要求。贯彻落实《枣庄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基本要求》,不断加强德育工作。
要明确德育工作内容,将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民族精神教育、纪律法制教育和生态文明教育作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主要内容,贯彻学校各项教育工作之中。
要加强学校德育常规工作,开设德育课程,开展丰富多彩的德育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加强学校的“一训三风”和校园环境等校园文化建设,高度重视学生的行为习惯养成教育,认真抓好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校规校纪宣传教育,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要落实全员育人,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增强教职工的育人责任,开展全员育人导师制活动,加强师德建设,加强班主任工作,不断提高学校德育工作水平。
中小学校要重视发挥家长在学校管理中的作用,积极办好家长学校,建立健全中小学家长委员会组织,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工作要有计划、有内容,有活动,有实效。
5.加强教职工管理
各中小学要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坚决杜绝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不得以罚站、停课等方式惩戒违纪学生。要认真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大力开展师德教育禁止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通知》(鲁教师字〔2008)〕9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师德建设规范普通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若干意见》(鲁教基字〔2009〕20号)要求,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提高教学常规落实效能,禁止在职中小学教师进行有偿家教,严禁教师强迫、动员、暗示学生接受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和参加各种形式的补习班、培训班。
学校要以教师的专业发展为本,健全教师业务档案,支持鼓励教师参加培训和进修提高。建立健全教科研制度,课题研究要结合学校教改实际和发展要求,教师广泛参与,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的教育科研和教学成果。
6.进一步细化实化学校行政管理
坚持依法治校,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能作用,坚持民主管理,校务公开。要严格落实《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12〕489号),规范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严禁乱收费,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
加强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学校教学仪器、音体美器材和图书必须达到省级制定的分类配备标准要求,并满足教学基本需要。学校实验室(含综合实践活动室)、微机室、音体美器材室等各种功能教室和设施的管理要规范,操作规程要张贴在显著位置,室内通风良好,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音体美器材、实验器材、化学药品尤其是危险药品必须按规定摆放、存储。要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做好学校图书室建设和图书管理,图书室、阅览室要对学生开放,师生借阅记录完整、真实。要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试行)》(鲁教基字〔2007〕26号)做好学籍管理,健全学生档案,规范操作。学校要建立健全各类档案,安排专人管理,分门别类,装订成册。
7.高度重视校园环境管理和校园安全管理
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的通知》(教基〔2006〕5号)各项要求,及时清理校园内、教室内外存在的与现时代特征、与素质教育理念和要求不相符的标语、口号等内容。校内设置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布置整齐,定时更新。要搞好校园绿化和校园环境卫生,做到环境整洁,无卫生死角。学校要按照干净、文明、有序、整洁的要求,建立健全卫生清扫和检查评比制度,配备必要的卫生设备,抓好环境卫生,做到校内无杂草,墙壁无污染、灰尘,地面无果皮、纸屑、烟蒂、痰迹等,确保室内外干净整齐、规范有序。
要健全校园安全制度,科学严谨制定安全防护措施。学校要制定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要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和防灾演练,防止学生发生交通、溺水、水电、食物中毒等方面的意外事故。建立健全校舍安全预警机制,对校舍及时进行查勘、维护,防止险情发生。落实师生集体外出、大型活动上报审批制度。要做好中小学生上学、放学的安全组织工作,幼儿园要制定严格的幼儿接送制度。要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各种安全事故。学校学校应建立安全防范网络,实行24小时值班和进出校门登记制,保证安全信息渠道畅通,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并处理。节假日及寒暑假,应实行领导干部、教师值班制度。
要加强寄宿生管理。全面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寄宿生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明电〔2008〕14号)要求,切实保障寄宿生的安全健康成长,加强学校食堂、学生宿舍管理,提高学校食堂、宿舍卫生管理水平,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学校安保人员要加强校内治安巡逻,尤其是夜间的巡逻,努力防范侵害学生事故、事件的发生。
校长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层层落实校园安全责任,落实校园日常查评制度,促进校园安全文明创建和管理工作不断上新台阶。
三、加大工作力度,将常规管理要求落到实处
加强中小学常规管理,关键在落实。各区(市)教育局、市直学校要强化依法治教意识,坚持常规为本,制度立校,做到常规管理既要有组织、有机构、有人管,目标责任明确,又要做到有制度、有章程,细节落实到位。
一是学校常规管理要做到全员、全程、全方位管理。全员管
理,就是要把学校各项常规管理要求分解到学校工作的各部门,落实到每一位教职工身上,使每位教职工都能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做到事事有人管,事事有人做。全程管理,就是对常规管理的各个侧面、各个环节、各个阶段,都有明确要求,做到事事有落实、时时有监控。落实各项常规管理要求还要做到持之以恒,并将管理效能始终保持在最佳状态。全方位管理,就是学校要建立健全各种工作组织和机构,要不断适应新形势,及时更新、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和管理内容,消除工作盲区,杜绝推诿扯皮现象,使学校所有工作都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人人有责,高效有序。要注意探索实施中小学常规管理的有效途径和办法,特别要注意发挥师生在常规管理中的主体作用,不断激励和调动全体教职工和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树立主人翁意识,使各项常规管理要求成为全校师生的自觉行动。
二是学校要深化常规管理“学、查、纠”活动,不断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加以纠正。本通知下发后,全市所有中小学,要立即行动起来,进行一次彻底的常规管理自查自纠活动,认真检查各项管理常规的落实执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整改。校长要带领班子成员,全方位、经常性地检查常规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研究常规管理工作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不断改进工作。
三是区(市)教育局要按照领导包片、股室负责人包点的办法,指导和检查学校常规管理工作,加大学校常规管理的检查力度,对管理常规的落实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巡查。要将学校常规管理作为教育综合督导、素质教育专项督导的重要内容,纳入教育考核评价体系,形成中小学常规管理长效机制。
市教育局对于不能够达到中小学常规管理基本标准的学校,将取消规范化学校、示范校、星级学校等各级各类评先树优资格。全市各级各类职业学校及学前教育机构可参照中小学加强常规管理的做法和要求,认真落实办校、办园常规,进一步提高办学水平,促进我市教育事业规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