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教函字〔2014〕8号
枣庄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寻找身边榜样,争做幸福教师”
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区(市)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增强教师自我发展的精神动力,消除教师职业倦怠,进一步激发教书育人的责任感、使命感,营造关心关爱教师成长的良好氛围,为全市教师成长发展创设良好环境,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经研究,决定在全系统组织开展推进“四德工程”“寻找身边榜样,争做幸福教师”主题教育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教育、做幸福人民教师为宗旨,坚持以人为本,通过开展“四德工程”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构建和谐校园,让教师体验职业幸福感和成就感,在全市教师中形成“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的良好风尚,以优良的师风,带动教风,促进学风,优化行风,为全市教育事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活动目标
通过寻找在日常的教育教学中一批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改革创新,并取得突出成绩的广大教师,开展“建幸福教师团队、话幸福教师生活、扬幸福教师风采、凝幸福教师文化、书幸福教师人生、争做幸福教师”等主题活动,达成以下活动目标:
(一)打造一支队伍。打造一支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刻苦钻研、严谨笃学、勇于创新、奋发进取、淡泊名利、志存高远的幸福教师队伍。
(二)加强两个建设。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塑造学高为师、德高为范的教师形象;进一步加强师能建设,塑造德能兼备、勤学善教的教师形象。
(三)实现三个提升。在教师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上有新的提升;在服务学生、服务家长、服务社会上有新的提升;在职业幸福感指数上有新的提升。
三、活动要点
(一)开展“两查”活动。一是开展校长自查活动。围绕“关心关爱教师”这一主题,认真查找在服务教师发展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校长要定期走进班级、走进办公室、走进食堂,了解教情、掌握校情,服务师生。要完善学校领导结对联系制度,畅通联系渠道,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个别谈心、上门走访等形式,深入了解教师的心声,听取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意见与建议,切实帮助教师解决实际困难。二是开展教师自查活动。围绕“做一名幸福教师”这一主题,认真查找在教书育人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通过自查,端正自己人生目标,找准努力的方向,为促进学校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开展“三学”活动。一是开展学理论活动。组织教师学习《做幸福的教师》《教师幸福人生与专业成长》等优秀书目,此外,各学校(单位)还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教师自选阅读书目,要求每位教师认真做好读书笔记,并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心得体会。二是开展学技能活动。组织教师开展岗位练兵、教学比武等活动,搭建起教学研究平台,提高驾驭教育教学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开展学先进活动。广泛开展向模范人物学习活动,弘扬先进事迹,提高教师修养,树立“学赶超”榜样。
(三)开展“三进”活动。一是开展“走进课堂”活动。充分发挥首届感动枣庄教育人物、枣庄名师、创新人物等名优教师的引领作用,通过巡回演讲、公开课、示范课等活动,帮助提升教师课堂教学水平,促进教师专业成长。二是开展“走进教师生活”活动。围绕“寻找身边榜样,争做幸福教师”这一主题,发现、培育、宣传、推广教师身边的先进人物,特别要注意挖掘先进教师的好思想、好作风、好做法和感人事迹,增强教师职业自豪感,焕发从教活力,感悟教师幸福。 三是开展“走进学生心灵”活动。推进家访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带动广大教师经常性、广泛性、针对性地进行家访,真正做到走进学生家庭,走进学生心灵。
四、活动步骤
(一)学习和宣传发动阶段
1.活动时间:2014年3月
2.主要内容:
(1)2014 年3月底前,各区(市)、市直各学校要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寻找身边榜样,争做幸福教师”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并将领导小组名单和活动实施方案上报市教育局思政宣传科。
(2)召开“寻找身边榜样,争做幸福教师”主题教育活动动员大会,对活动开展进行安排部署,提出明确要求。
(二)主题活动阶段
1.活动时间:2014年4月—2014年7月
2.主要内容:
(1)开展“话幸福教师生活”活动。广泛开展“幸福观大家谈”“如何做一名幸福教师”大讨论活动,让教师体验职业幸福感,营造和谐的教育氛围,形成争做幸福教师的热潮。
(3)开展“寻找身边的师德榜样”师德师风典型事迹征集活动。各区(市)教育局和市直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强化措施,细化要求,制定详实的工作方案,注重培育、树立、宣传、推广教师身边的先进人物,特别要注意挖掘先进教师的好思想、好作风、好做法和感人事迹。市教育局将在枣庄教育网、《枣庄教育》报上开辟“寻找身边的师德榜样”专栏,陆续刊登师德师风典型事迹。
(2)上报征集材料。各区(市)和市直各学校要认真做好师德师风典型事迹征集推荐材料。字数不低于2000字,事迹材料采用第三人称撰写,要求所采用事例真实感人,能充分显示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事迹。事迹材料每区(市)上报不低于10篇,滕州市不低于20篇,市直各学校每校不低于2篇,由区(市)教育局、市直学校负责汇总后将书面材料一式3份及电子版上报市教育局思政宣传科,时间截止到2014年 7月底。
此外,还需报送2至3张照片,照片要求多元、生动、质朴、感人,能反映广大人民教师争当师德表率、育人模范、教学专家的精神面貌。
(3)评选表彰“第二届感动枣庄教育人物”。市教育局将对征集到的事迹材料进行筛选,通过组织考察、民主评议、社会公示等方式组织开展“第二届感动枣庄教育人物”评选表彰活动。
(三)总结和提高阶段
1.活动时间:2014年9月
2.主要内容:
市教育局师德建设领导小组将在师德师风典型事迹征集活动的基础上,对征集的典型事迹进行综合考评后,确定若干名师德典型,开展“感动枣庄教育人物”评选表彰活动。同时,将组成先进师德报告团,深入到各区(市)和一些学校开展宣讲活动,广泛宣扬幸福教师风采,让教师体验到成就感和幸福感。
五、活动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各区(市),市直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开展,认真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健全完善教师考核奖惩、监督检查、培养管理等工作机制,引导广大教师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努力成为受学生爱戴、让自己快乐、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二)营造良好氛围。各区(市),市直各学校要广泛组织开展有益于教师健康的系列文体活动,丰富教师业余文化生活;搭建专业成长平台,让教师体验成功的职业幸福感;开展畅谈幸福、关爱教师活动,让教师体验幸福就在身边。开展环境创设活动,营造良好文化氛围,不断增强爱岗敬业的责任感和做幸福教师的自豪感。
枣庄市教育局
2014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