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教办发〔2014〕5号
枣庄市教育局办公室
关于开展首届枣庄职业教育好新闻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区(市)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进一步营造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深入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更好地为全市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服务,市教育局决定开展首届枣庄职业教育好新闻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4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凡在市级以上(含《枣庄职教》)公开报纸、杂志、各类新闻网站上发表的,或在电台、电视台播出的,反映我市职业育发展动态、成绩、经验做法的各类新闻作品(消息、新闻评论、通讯、深度报道和新闻图片等),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要求
1.新闻作品要以传播职业教育前沿理念,传递职教信息为主,立足我市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民办教育实际,多角度展示,尤其是要注重采写发生在职业教育一线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鲜活经验,语言文字精炼,报道准确。
2.为确保评选活动的顺利进行,各区(市)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特别是要创造条件,引导媒体记者和通讯员在校企合作、技能大赛、教育教学研究、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招生就业、毕业生风采等方面深入挖掘,精心采写。
3.本届评选活动按照推荐、评选、奖励等程序进行。参评作品需由各区(市)、各中等职业学校直接推荐的方式上报至市教育局职成教科,市教育局将邀请部分新闻专家组成评委会,对所有参评作品进行评审,并对获奖个人和获奖单位进行表彰。
三、评选时间
2014年11月份,市教育局将面向各区(市)、各中等职业学校征集新闻作品,并组织开展评选。具体评选事项另行通知。
枣庄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2月25日